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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巴彦嵯岗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04 发布日期: 2024-12-04
鄂温克族自治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流程
发布时间:2024-12-04 来源:巴彦嵯岗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小学生办理转学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至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1.由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

2.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无法提供者视为无产权证类型。若为无房无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社区开具的务工证明、居住证明。

注意事项: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初三不得办理转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