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辉苏木>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044Q/202411-00016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辉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鄂辉政发〔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1
关于加强辉苏木地区异地转场越冬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辉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强辉苏木地区异地转场越冬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嘎查社区: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草原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超载放牧行为,全力保护辉苏木生态环境,现就加强辉苏木地区异地转场越冬登记监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嘎查社区两委干部严格落实异地转场越冬登记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扛起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务必加强对于转场牧户登记工作的重视,积极投入普及转场牧户登记的工作中,全力以赴做好政策讲解与宣传。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嘎查社区两委干部务必加强对转场牧户登记制度的宣传力度,近期是牧民转场过冬的集中期,务必宣传到户、责任到人,充分调动转场过冬牧民群众禁止招揽外地牲畜寄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保证域内有转场意愿的牧民熟知此项工作要求,着力营造全苏木投身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细化审查登记,提升备案工作质效。各嘎查社区两委需精准掌握转场过冬牲畜基本情况、来源、数量等信息,及时向辉苏木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报备登记。辉苏木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牧民转场的牲畜进行与防疫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未报备擅自转场的牧户明年无法返回居住地,嘎查两委和苏木政府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牧户自行承担。



辉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