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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发放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四批援企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12 发布日期: 2024-12-12
关于发放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四批援企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快速落实稳岗返还政策,促进稳定就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要求,经对2024年网上第1批“自主申报”享受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的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并予以公示,全旗认定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11户,涉及职工113人,拟发放稳岗返还补贴3.78万元。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此项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人) 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元) 返还金额(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

大型企业

40 48804.16
14641.25
2
内蒙古壮丽律师事务所

中小微企业

8 6605.00
3963.00
3
呼伦贝尔市星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25 9990.06
5994.04
4
万盛源(内蒙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10 5810.20
3486.12
5
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城区牧云宾馆
微型企业
5 3906.54
2343.92
6
呼伦贝尔市桓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2 1200.20
720.12
7
呼伦贝尔市海堂宾馆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11 5395.74
3237.44
8
内蒙古先众律师事务所

中小微企业

5 3203.38
1922.03
9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众诚幼儿园

中小微企业

2 1523.88
914.33
10
中科数字产业发展(内蒙古)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1 89.64
53.78
11
呼伦贝尔市远昂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微型企业
4 852.30
511.38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12月12日至12月18日。如有对企业参保缴费、企业裁员、信用、环保等方面问题,请到鄂温克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470-8819155




鄂温克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