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经我局核查对以下那日嘎酒吧等6家有效期届满未申报延续的歌舞娱乐场所,予以注销,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470-8817434(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法制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序号
名称
地点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那日嘎酒吧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谐仁小区B区2-0-119号
歌舞娱乐场所
李凌波
2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九酒吧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二居1号
王信
3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金夜嗨吧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滨河区老交警队北侧2号
王成
4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好声音歌厅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朝阳街半地下13号
徐建勋
5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万豪酒吧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商业楼D-1号
宋玉海
6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鉆石人间酒吧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雁中区新立街16-152号
王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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