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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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牧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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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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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和地点
即时申请。
申请地点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5015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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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创业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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