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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589Q/202412-00006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批复
名称: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行审字〔2024〕92号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19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辉政字〔2024〕209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完善辉苏木乌日切希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需求,创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广大游客和青少年提供集研学教育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体验,推进辉苏木经济发展、持续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扎实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进一步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

三、主要建设内容

原址翻建客房1070.60平方米,展厅及培训室674.76平方米,食堂餐厅557.28平方米,管理用房97.79平方米,库房48平方米,水房锅炉房59.50平方米,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四、建设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乌日切希嘎查

五、项目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5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1535.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2.00万元。

七、项目代码

2412-150724-04-01-706318

八、建设年限

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

九、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十、要求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等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