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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589Q/202412-00016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批复
名称: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行审字〔2024〕95号
成文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0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辉政字〔2024〕211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完善辉苏木乌日切希嘎查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需求,创建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广大游客和青少年提供集研学教育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体验,推进辉苏木经济发展、持续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扎实巩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进一步全面推动乡村振兴,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平台代码:2412-150724-04-01-706318

三、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辉河民俗全域旅游融合发展二期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性质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乌日切希嘎查

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

原址翻建客房1070.60平方米,展厅及培训室674.76平方米,食堂餐厅557.28平方米,管理用房97.79平方米,库房48平方米,水房锅炉房59.50平方米,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六、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5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1535.0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2.00万元。

七、组织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

由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开展群众务工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地区群众务工,保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吸纳当地易地搬迁户、脱贫户、低收入重点人群共计88人,可发放劳务报酬249.78万元,占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的16.27%,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数120人;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定期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详细记录领取劳务报酬信息及领取方式。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6月-2025年11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十、项目建设责任人:特尼格尔

十一、项目招标

本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抓紧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十二、要求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居牧民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尽量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完毕后由项目所在社区设置公益岗位,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