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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巴彦托海镇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巴彦托海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党委为本镇的领导机关,镇人民政府为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巴彦托海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巴彦托海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巴彦托海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巴彦托海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巴彦托海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巴彦托海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巴彦托海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残联、统计、公安、司法行政、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务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民生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六)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配合建成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配合建成区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核、招投标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配合做好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建成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另设人民武装部。

负责巴彦托海镇辖区内民兵组织的管理,民兵整组工作、军事训练、兵役征集、战略训练、比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兵员,完成战备勤务保障任务。负责本镇双拥、优抚、退役军人事务等与人民武装相关的工作。承办旗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党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2.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

3.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4.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

5.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7.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8.完成巴彦托海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内设4个股室。

1.党群服务办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

2.便民服务办

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办

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4.新时代文明实践办

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内设各机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巴彦托海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一楼党群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21199

工作电话:0470-88197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

负责人:索立(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二)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1.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

2.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5.完成巴彦托海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内设2个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内业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2.业务室

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内设各机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巴彦托海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原畜牧兽医站

邮政编码:021199

工作电话:0470-88127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

负责人:吴瑛瑛(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

1.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执法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旗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以委托部门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行使除镇建成区以外的行政执法工作。

3.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2个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内业的整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自治区、市、旗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起草全镇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执法流程并组织实施;

2.执法中队

以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牧区(建成区以外)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权。

内设各机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巴彦托海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五楼综合行政执法队

邮政编码:021199

工作电话:0470-881519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

负责人:李伟光(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21199

工作电话:0470-8814644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玲丽(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