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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信访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关简介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日期: 2025-01-16
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旗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简称旗信访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旗信访局由旗委社工部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作用。

(二)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协调指导信访工作、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推动信访问题化解、信访改革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负责办信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负责网上信访、信访热线电话受理、组织办理和答复等工作。

(五)负责信访督查工作。负责向各地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六)负责信访形势研判工作。负责执行上级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旗委、政府提出有关建议。

(七)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九)负责指导旗驻京信访工作组和旗驻呼办信访业务工作。

(十)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办、法制办)。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培训、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等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建议。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负责拟定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日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疑难信访问题资金。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落实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协调化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负责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接访办(办信、网络信访)。负责接待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来访事项。承办呼伦贝尔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负责指导全旗信访咨询电话工作。转送、交办、督办上级来访事项,统计分析来访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来访接待工作。协调鄂温克族自治旗到北京、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非接待场所人员的劝返工作。组织协调引导旗委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

负责应由旗人民政府进行答复、复查的信访事项初审。转送不属于旗政府受理的答复、复查信访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催促办理部门及时出具意见。对答复复查工作定期总结、研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或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在答复、复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电以及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上级和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呼伦贝尔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网上信访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来访接待和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鄂温克族自治旗来访接待和网络投诉受理中心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协调推动和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宣传贯彻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访接待、协调和受理等工作。

(3)承担来访群众的登记和信息统计工作,规范接访工作秩序;承担驻接访大厅各有关部门的信访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承担全旗网上信访和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对困难信访人员进行帮扶救助;应对突发信访事项,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专项工作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

(6)承担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辅助性工作;研判信访形势,开展预警处置、调查研究等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政务服务中心(旧址)B区一楼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7029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包文霞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政务服务中心(旧址)B区一楼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7030

网址:https://www.ewenke.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508/0/page_1.html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