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鄂温克族自治旗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福家家乐生鲜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福家家乐生鲜超市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在该店柜台下层发现41个品种,共计124条卷烟。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福家家乐生鲜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福家家乐生鲜超市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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