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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3185716046/202502-00004 组配分类: 执法案件公示
发布机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旗大雁镇圣和商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20 发布日期: 2025-02-20
鄂温克旗大雁镇圣和商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发布时间:2025-02-20 来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12月17日鄂温克旗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前往圣和商店进行检查,店内烟柜下层和库房内发现兰州(硬黄)等共计23个品种,57条卷烟。该批卷烟完好,部分码段损毁,且呈条包状态,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当事人的卷烟为真品卷烟。2025年1月3日鄂温克旗烟草专卖局将该案件线索移交我局办理。

        经调查,因当事人的经营地址对面有幼儿园,故当事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吊销,其销售的卷烟为原有剩余的卷烟制品。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18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