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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林业和草原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关于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旗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45号)《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了《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责任范围

(一)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责任单位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应根据职责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工作。

(二)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对象

向全旗林业和草原系统申请行政审批、各类政府投资及财政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补贴资金、优惠性政策、招标投标、表彰荣誉、参与人员招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及其他公共资源分配等活动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企业、机构)。

(三)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的渠道

1.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访问“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重点核查被列入“红黑名单”、行政处罚情况。

2.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访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四)公共信用信息核查网址

1.“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

http://fgw.nmg.gov.cn/xynmg/

3.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三、核查的主要事项 

(一)在国家工作人员招录、职务任用、职务晋升方面。

将所有履行公务职能的新进人员纳入资格审查信用核查范围,在组织公务员(含参公)招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及其它工作人员招聘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应核查报名人员信用信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不予通过。在职公务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相关任职资格,限制获得或者取消荣誉称号、评先评优资格。

评优评先方面向上级推荐道德模范、各级劳模及市级以上评优评先荣誉项目时,应核查参评对象信用信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推荐。

(三)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和项目支持等方面。

1.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将信用信息核查作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法人(采购供应商、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自然人(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予以限制。

2. 申报各类政府投资及财政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事项、补贴资金。组织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各类政府补贴性资金申报及政策支持事项申报时,应核查申报主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应不予受理;被列为“诚实守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面。根据抽查对象信用信息核查结果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企业被列入“诚信守信”的,实行“非请勿扰”;轻微失信、一般失信类企业,实行每年一次随机性联合检查;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

(五)其它需要核查的行政管理事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随时调整或补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核查应用事项清单,将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纳入公共事务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二)建立工作台账。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台账记录,及时记载信用信息查询的使用环节、查询对象、查询结果及应用措施,记录形成信用信息核查登记表(见附件1)。自信用信息核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局法制办备案,实现工作可追溯化管理。 

(三)加大社会宣传。加大对信用信息核查工作的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将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相关要求提前告知相关市场主体及重点人群,大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社会氛围。 


附件1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信用信息核查应用事项清单

附件2:信用信息核查应用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