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融媒体中心及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要求,为加强对全旗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旗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吕殿才 旗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 郭 博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孟庆新 旗公安局副局长
斯 钦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伊吉乐 旗教育局副局长
娜米拉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丁 梦 旗民政局副局长
李洪霞 旗财政局副局长
马琳娜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少环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乌优娜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齐殊婧 旗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乌 兰 旗统计局副局长
康雨薇 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 宇 大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杜春蕾 伊敏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珠 娜 红花尔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伊德日 辉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海 英 伊敏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伊 敏 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巴雅尔玛 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吉 雅 巴彦嵯岗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色 娜 巴彦塔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副局长乌兰兼任(此项工作结束,协调小组自行解散)。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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