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权限内造林种草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碳汇造林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按权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林业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运输证的管理与发放,指导林政防火检查站工作。组织实施森林保险、资源培育等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还草管理、林下养殖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措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权限内荒漠化防治工作。配合上级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执行上级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按权限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制度和相关地方措施。负责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权限内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草原产业化项目初审及申报工作。
8、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管理相关工作。拟订权限内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草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经旗应急指挥机构同意,以旗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指导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权限内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农村牧区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负责权限内计划财务工作。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自治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5、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6、职能转变。旗林草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自然资源办公室、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生态建设办公室、草原资源办公室等。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包括。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5单位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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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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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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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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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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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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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大力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建设。一要深入推进落实林草长制,全面压实林草长履职,强化“林草长+”部门协作,加大林草长巡查检查,发挥监督考核作用,下沉苏木嘎查,积极沟通和衔接,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能力,确保林草长制工作取得成效。二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实施好草原生态修复、森林抚育等重大生态工程,坚决打好国土绿化攻坚战。完成2024年防沙治沙任务2万亩,巩固提升防沙治沙任务0.35万亩,退化林修复任务0.3万亩。继续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探索建立多元化草原科学修复治理投入机制项目,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总规模2.65万亩;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鄂温克族自治旗草原科学修复治理体系试点项目4.5万亩。三要依法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湿地,严格落实林草征占用审核审批及第三轮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做好草原监测评价,加强基本草原监督管理、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制度,全面加强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和草原生态保护,开展野生动物本底调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摸清野生动物资源家底,严厉打击侵占和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升林草监管的威慑力。进一步推进草原过牧试点工作,制定更为详细、科学的工作计划,明确每一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准确掌握过牧情况及底数,科学核定合理载畜量,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优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共同推动过牧试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积极配合旗政府全力做好系统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推进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的相关工作,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方面,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加强对草原过度放牧的监管力度,提高牧民对草原生态保护的认识。四要认真做好集中攻坚行动,统筹抓好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自治区巡视整改、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行动整治和林地草原变耕地图斑核查工作,正确面对、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销号整改任务。五要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要求,完成我旗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六要推进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获得批复后,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战略定位,及时启动新一轮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合理利用发展空间,不断提升湿地公园可持续稳定发展内生动力。
(二)大力发展林草生态产业。一是草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推进实施原有羊草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15900亩。二是持续实施呼伦贝尔市蓝靛果忍冬引种栽培及推广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巴音岱林场3739亩。三是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建设、森林资源管护建设、森林生态旅游建设、推进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项目工作,充分发挥莫和尔图国家湿地公园科普教育、湿地研究、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结合当地本土民俗文化,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打造生态旅游休憩地。
(三)着力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建设。一要着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火源和生产生活用火管理,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值守制度,不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二要着力抓好草原鼠虫害防治,进一步完善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方案和应急响应预案,合理安排进度,适时开展野外调查,及时制定防治方案。三要着力抓好林区病虫害防治,扎实有序推进绿色防控、社会化防控和联防联控,防范松材线虫病害入侵,完成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压实林草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林场、湿地、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部分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199.8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7.03万元,增长0.7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199.8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9,199.8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16.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2.57万元,减少41.89%。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财力不足,压缩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9)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8,68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9.61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201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9.75万元及2024年中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奖励补助资金8,303.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9,199.8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9,199.89 万元。
(1)社会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3.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9.06万元,减少14.5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类 (类 ) 支出8.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3.63万元,减少30.8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126.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运行经费及林草专项。与上年相比增加86.89万元,增加0.9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较多。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7.14万元,减少36.80%,主要用于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计9,199.8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16.7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683.1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6.73万元,占5.62%;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8.17万元,占94.38%;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单位2025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9,199.8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6.18万元,占3.00%;
项目支出8943.71万元,占97.0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99.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03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19.75万元,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19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03万元,增长0.73%。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5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8.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少2.88万元,减少6.95%。变动原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少6.21万元,减少30.08%。变动原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8.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3万元,减少30.88%。变动原因: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9,12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89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年初预算8,305.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86万元,增加0.75%,变动原因:2024年草原生态奖励补助政策资金结转8,305.42万元。
2.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82.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98万元,减少44.91%,变动原因: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3.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114.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00万元,增加100.00%,变动原因:2025年林草局机关工作保障经费84.00万元,陆生野生致害补偿资金30.00万元。
4.林业和草原(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0.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9万元,减少99.84%,变动原因: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5.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31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9.75万元,增加100%,变动原因: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9.75万元。
7.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00万元,减少95.83%,变动原因:湿地保护宣传经费1.00万元。
8.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年初预算6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00万元,增加100.00%,变动原因:大雁镇退耕地块修复工程资金60万元。
9.普惠金融发展(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年初预算14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17万元,增加80.85%,变动原因:本年草原保险保费63万元纳入预算。
(四)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数为1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3万元。其中:
2.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2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3万元,减少36.78%,变动原因:因机构改革我下属单位林业和草原保障中心与其他单位合并,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6.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3.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34万元、津贴补贴53.01万元、奖金6.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住房公积金1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4万元、退休费38.60万元,生活补助8.96万元。
(二)公用经费4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1万元、手续费0.2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3.01万元、取暖费16.26万元、租赁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劳务费0.20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万元、工会经费0.50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6.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1 万元,占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占0.83%。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6.6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9万元,减少2.9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3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9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943.7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260.5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683.1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2.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3万元,减少1.4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8.7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2.06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36.6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本级单位2025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9个,公开项目29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516.73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晨 联系电话:15904701867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