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116H/202503-00005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旗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预算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
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5 年 3 月 7 日
公开时间: 2025 年 3 月 2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10号)和《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党办发〔2019〕 27号)的规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简称旗水利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呼伦贝尔市相关规定。拟订全旗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主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牧区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监管。按规定制定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旗主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统连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旗主要流域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八)指导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旗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负责水利行业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旗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坝护岸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一)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旗水利行业的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旗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工作。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应急局有关职责分工。(具体略)
2.旗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具体略)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与计划财务股,水利工程综合股、河湖长办公室。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不是财务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和公务经费由水利局统筹安排。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部门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加强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继续跟进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违规取水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水土保持、违规取水巡查工作。
二是加强水利各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与应急部门共同开展防汛演练,积极储备各类物资,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三是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四乱”问题整改,加强上级反馈遥感图斑实地复核工作。
四是加大对农村牧区安全饮水情况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申请上级相关资金,按照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升全旗农村牧区安全饮水质量。
五是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同时进行项目征占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10.7329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294.713877 万元,减少 36.59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510.73294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510.7329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2.933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2.512877 万元,减少 15.2 %。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 217.79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42.20万元,减少 52.65 %。主要原因是需要结转项目比上年相比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计 510.73294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510.73294 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3.225487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0.921536 万元,增长 2.18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变动。
(2)卫生健康(类)支出 10.963247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0.527084 万元,减少 4.59 %。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2)农林水(类)支出 439.765591 万元,主要用于专项项目支出和工资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292.791676 万元,减少 39.97 %。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结余比本年多。
(2)住房保障(类)支出 16.778615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2.316653 万元,减少 12.13 %。主要原因是2025年一名职工退休。
2.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暂没有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计510.73294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292.93394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217.799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92.93394 万元,占 57.36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217.799 万元,占 42.64 %。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510.73294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71.65394 万元,占 53.19 %;
项目支出 239.079 万元,占 46.81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均为 510.7329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294.713877万元,减少 36.59 %。主要原因是本年专项收入减少,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10.732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94.713877 万元,减少 36.59 %。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43.22548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921536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23.87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6408 万元,增长 8.47 %。变动原因:退休费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19.35388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942544 万元,减少 4.64 %。变动原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纳金额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10.9632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527084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10.96324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527084 万元,减少 4.59 %。变动原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纳金额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439.7655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92.791676 万元。其中:
1.水利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117.88598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3.133093 万元,减少 10.02 %。变动原因:人员及相应工资变动。
2.水利支出(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 21.24028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752813 万元,减少 7.62 %。变动原因:2025年工勤经费减少。
3.水利支出(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 254.35931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8.31423 万元,增加 101.8 %。变动原因:2025年相关项目支出增加。
4.水利支出(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 4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85 万元,减少 80.43 %。变动原因:水利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5.水利支出(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 1.2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22 万元,减少 82.93 %。主要原因:2025年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16.7786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316653 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16.7786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316653 万元,减少 12.13 %。变动原因:一名职工退休,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71.6539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39.931007 万元。基本工资63.0335万元、津贴补贴71.93052万元、伙食补助费、奖金3.4294万元、绩效工资6.720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53887万元、医疗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632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511万元、住房公积金16.7786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39056万元、退休费23.8716万元、生活补助5.376万元、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 31.72293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364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0.1836万元、电费2.35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取暖费10.248341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0.68086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737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 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58 万元,减少 52.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6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58 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下乡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 0 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4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239.079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21.28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217.799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31.722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28647 万元,增加 8.66 %。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公用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6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5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1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业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本级2025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2 个,公开项目 2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5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21.28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8.9%。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洋洋 联系电话:8815225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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