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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3185716046/202504-00002 组配分类: 执法案件公示
发布机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天淼加油加气储备销售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鄂温克族自治旗天淼加油加气储备销售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4月19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具有特殊模块的加油机管理系统软件FCMC(版本V1.3.7.6)。在自治区技术人员帮助和指导下,我局现场成功调出FCMC软件的“SP”模块,并通过修改模块中的相关参数后对当事人正在使用的4台燃油加油机(共计7块计控主板、14条加油枪;1号和8号加油枪未使用)进行了复现实验。经鄂温克族自治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的计量检定,当事人所使用的加油枪的示值误差均不符合JJG 443-2015《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0.30%,所以当事人所使用的燃油加油机均为不合格燃油加油机。后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和北京英泰赛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软件测试和技术鉴定。认定当事人的加油机管理系统软件FCMC(版本V1.3.7.6)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和修改税控数据的功能。

        当事人使用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和修改税控数据功能的加油机管理系统软件并修改相关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的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的税控燃油加油机4台(产品型号CMD1687SK-GA44K)及相关配套设备5个(计算机主机1个,型号:云悦miniS-J9;计算机显示器1个,型号:FD220P;计算机键盘1个,型号:LANGTU;计算机鼠标1个,型号:WQ9508A;数据采集器1个,型号:鸿洋CB-7);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捌万叁仟伍佰玖拾玖元肆角伍分(¥18783599.45元);
        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