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雁政发〔2025〕37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可以极大的改善以及优化镇区环境和基础设施,提升镇区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废弃工矿地整治后,可以重新规划利用这些土地资源,用于建设新项目和设施,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此项目的建设实现了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协同,是“两山理论”思想的重要实践。通过企业和政府的联合协同合作,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例如发展生态公园、旅游基地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对镇区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本项目的发展符合大雁镇发展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收获绿水青山、实现经济转型的同时,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项目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
三、主要建设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及外联道路,该地块治理面积为141.4940hm²,该区域拟建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城市道路、新建外联道路、道路改造、供水、供暖、排水,建成后该区域基本达到“三通一平”要求。其中新建城市次干道9904.58㎡(1320.61m),新建外联道路22303.43㎡(2973.79m),起点处新建混凝土道路与既有道路相连接混凝土道路2325㎡,局部道路修补900 ㎡;附属人行道 5282.44㎡,给水管道850m,排水管道300m;污水泵房一座;采暖管道3.50km;新建换热机组20Mw。
四、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雁中区。
五、项目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5373.3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能源集团地环基金保障,不足部分由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七、项目代码
2504-150724-04-01-522403
八、建设年限
2025年5月至2027年5月
九、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十、要求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等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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