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殡葬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大雁镇“洪湖沟”公墓区可研报告建设内容变更的申请》(鄂雁殡字〔2025〕10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雁镇“洪湖沟”公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150724-04-01-318331
三、原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亩,修缮面积15.33亩,其中包括地面裂痕及台阶掉落修复面积1500㎡;新建面积14.67亩,建设墓穴800个,其中公益性墓240套,高档墓160套,中高档墓200套,中低档墓200套。项目区周边硬化面积3000㎡。
变更后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9.26亩;1、骨灰安葬墓穴区用地17714平方米,包括新建墓穴800个(其中生态墓240套,I型墓160套,II型墓200套,III型墓200套),修缮公墓1207套,地面裂痕及台阶掉落修缮面积1500m²;2、建设修缮业务办公区145m²;3、建设修缮祭祀区758m²;4、绿化区887m²。
三、其他事项仍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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