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收违法经营的兽药;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
3.并处违法经营的兽药货值3084.5元的3倍罚款:9253.5元 。共计:9553.5元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兽药管理调理》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兽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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