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珍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5月2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通知,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鄂市监责改〔2025〕B-20号),内容是:向登记机关申请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鄂市监责改〔2025〕B-8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多日娜 联系电话: 0470 - 8819671
联系地址: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市场监督管理所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5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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