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办、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因我局人事变动,现调整交通运输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巴特尔(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沃钢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满 达(副局长)
成 员:林 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阿尔斯楞(办公室主任)
郑艳娇(公路规划建设股股长)
何丛梅(交通运输与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李越婧(财务股股长)
闫 奇(农村公路办负责人)
资源管理岗:阿尔斯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阿尔斯楞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用能源法》及其相关的法令、法规;
(二)负责建立完善单位节能管理体系,调动职工节能降耗积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负责单位节约能源综合管理的组织领导,每年部署、协调、监督、推动节能工作;
(四)负责加强本系统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系统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状况分析制度;
(五)负责组织单位节能技术培训、宣传教育活动等,保证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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