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总则
(一)方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和《鄂温克族自治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规定,结合鄂温克族自治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是鄂温克族自治旗开展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全旗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二、指导思想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依靠科技及管理方面的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面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灾害易发区和工矿隐患点灾害排查预防工作;坚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职责,协调配合,联合预防,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坚持依靠科技,注重成效的原则,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成效及能力水平。
三、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综合分析我旗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主要控制因素及本年降水趋势分析预报,2025年我旗地质灾害防范区主要分布在:
(一)南部地区
一是红花尔基镇入口西南侧,灾害类型为泥石流,主要危及对象为公路和居民、房屋。二是伊敏河镇永丰嘎查南侧,灾害类型为崩塌、泥石流,主要危及对象为公路和居民房屋。
(二)中部地区
一是海伊公路52公里处铁路西侧,灾害类型为泥石流,主要危机对象为铁路和公路。二是巴彦塔拉民族乡砖砖厂社区西侧,灾害类型为滑坡、泥石流,主要危机对象为公路和居民用房。
(三)东部地区
位于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办事处东侧(罕乌拉嘎查),灾害类型为泥石流,主要危机对象为公路和居民用房。
(四)北部地区
位于大雁镇区西侧,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主要危机对象为公路和居民用房。
四、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汛期,即每年的5月至9月。各苏木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在灾害发生时,担任灾害监测任务的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方针”,重点采取以下对策:
(一)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
旗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应急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尤其在强降雨期间要加强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道、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的巡排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信息报送。
(二)全力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全面提高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水平,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汛期前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信息,及时上报并更新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信息。
(三)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度
旗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及时共享地质灾害、气象数据信息,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结合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不断优化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新技术和方法,提升气象风险预警精度。
(四)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旗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医疗救护、重点企业等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并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专家现场讲解、播放宣传片、发放挂图折页、宣传展板展示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重点企业的防灾减灾意识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旗自然资源局与各苏木乡镇政府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的填制与发放工作,确保将“两卡一表”发放至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每一户居民手中。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遇有灾情险情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谨性,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和评估,为抢险救灾、合理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六、工作要求
各苏木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监测管理体系和制度,并严格执行汛期巡视制度和值班制度,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人。同时,要对河流两岸、旅游景点、公路部分隐患点组织人员进行勘查,并及时将勘查报告报旗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管理与生态修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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