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冠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清真寺养老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编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函》要求,经我委与相关部门对接,目前我旗暂无符合申报文件要求的清真寺养老类建设项目。下一步,按照社会事业类支持领域,我委积极谋划养老类建设项目,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精准把握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为下一步资金争取打好基础,全力为我旗养老建设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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