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日娜、王雪莲、萨日娜、刘玉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影剧院升级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新建各类楼堂馆所,影剧院属于此类管控范畴。因此,现阶段无法通过政府投资对旗影剧院进行升级改造。 下一步,我委将密切关注文化类项目政策调整动态,持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全力为我旗文化事业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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