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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343N/202507-00002 组配分类: 执法案件公示
发布机构: 旗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蕾驾驶蒙E1Y957号巡游出租汽车超出经营许可区域从事经营案 文号: 鄂交罚2025026
成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日期: 2025-07-01
关蕾驾驶蒙E1Y957号巡游出租汽车超出经营许可区域从事经营案
发布时间:2025-07-01 来源:旗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06月27日08时50分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蒙E 1Y957号海拉尔区巡游出租汽车超出许可经营区域从事经营。经调查当事人关蕾驾驶蒙E1Y957号海拉尔区巡游出租汽车于2025年06月27日08时40分从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区沁园小区拉乘一位乘客去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关蕾超出许可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关蕾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规定,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初次违反规定、行为较轻决定给予当事人关蕾处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