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1日14时26分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蒙EYR088号海拉尔籍巡游出租汽车超出许可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调查当事人刘海峰驾驶蒙EYR088号海拉尔区巡游出租汽车于2025年07月01日14时00分时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路边拉乘两位乘客后去往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当事人刘海峰超出许可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清楚。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规定,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载量基准》当事人刘海峰初次违法规定,行为较轻,决定给予当事人刘海峰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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