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4月18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审计局 李洪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 现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8月,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2024年,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部署推进会,调度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强调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积极推进问题整改。旗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针对审计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等审计业务成果,也多次作出批示,促进审计整改提质增效。旗审计机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旗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深刻认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整改督查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强化政治站位,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要求被审计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有效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跟踪督促,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前移整改关口,提高整改时效,对发现可以立即整改、容易整改的问题,坚持边审边改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三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持续跟踪督导,确保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四是将审计整改情况与人大、纪检、组织、巡察等部门紧密衔接,与其他监督主体合力推动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成效。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涵盖了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其他专项等4个方面,涉及68个整改事项,截至2025年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到位率100%。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调账、拨付资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3478.19万元;制定完善《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关于财务监督专项行动暂付款问题整改消化方案》《鄂温克族自治旗“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款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办法6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旗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旗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强化整改措施,审计查出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关于财政部门未按照进度拨付专项债券资金问题,旗财政局将专项债券剩余资金收回国库,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款。关于新增财政暂付款累计余额超过规定比例问题,旗财政局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关于财务监督专项行动暂付款问题整改消化方案》,按要求消化暂付款。关于欠缴职业年金个人记账利息问题,旗财政局结合我旗财力制定了按季度分期消化补息计划。关于项目进展缓慢一般债券资金当年未支出问题,旗水利局已完成工程的招投标并已签订合同,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关于应征未征土地出让价款收入问题,旗自然资源局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下达《关于督促履行司法判决尽快完成出让金缴款的紧急通知》,督促企业及时上缴欠缴款项。关于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问题,旗广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旗众利自来水公司均已出具整改报告,承诺今后加强非税收入核算工作,做到及时足额上缴污水处理费收入。关于未按规定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较2022年增加、债务系统录入不准确等问题,旗财政局已出具整改报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被审单位积极推动问题整改,查出的14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1.关于旗水利局预算编制不科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合规、预算收入与决算报表数不一致、未按绩效目标范围使用资金、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关于旗工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外经贸发展资金10万元未使用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3.关于旗农科局奶牛防控专项资金滞留财政、未开展绩效自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未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查出33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1.关于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查出的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未严格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形成账外资产、债权债务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办理移交等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马文化产业园工程项目累计支付工程款未开具发票、超标准为企业担保的问题,已收到相关部门的反馈。
2.关于旗融媒体中心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查出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内控制度不健全、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等问题,均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3.关于旗卫健委原主任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查出的执行本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上存在缺失、未按时完成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推进缓慢、未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等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执行不到位、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无论证过程、延伸大雁镇卫生院查出的账外资金、私自销毁证据等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员,已收到相关部门的反馈。
(四)其他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全旗2019年至2023年10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未按规定确定改造范围、民意调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导致改造项目资金缺口、未按规定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未及时编制改造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12个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来看,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提高了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审计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着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整改认知和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推动不力、未按时或按计划完成整改、整改不彻底、屡审屡犯等问题。
下一步,旗审计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办法》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和审计整改结果的审核把关,强化人大监督对审计监督工作的支撑,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协同配合,推动“三类监督”更好贯通协同,在构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上持续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推动查出问题整改见效。
2025年,旗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工作安排,紧扣上级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以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深化“六个工程”、抓实“六个行动”、加快转化“五项改革课题”成果为切入点,认真谋划实施审计项目,依法全面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担当作为,主动扛起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的政治责任,聚焦审计整改,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党领导审计工作的政治优势,为促进鄂温克高质量发展提供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