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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批复
名称: 关于大雁镇第三中学标准化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行审字〔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6-23
关于大雁镇第三中学标准化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23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大雁镇第三中学标准化操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雁政发〔2025〕8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三中学现有土质田径场一块,因年久失修雨水冲刷,致使操场凹凸不平,现已无法满足学生日常上体育课的需求使用,严重制约着体育课、体育比赛、体育社团、文艺展演等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体育运动场不健全的情况下,体育教学工作良好开展难以得到保障。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学校配套设施功能、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能力、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也是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项目代码

2403-150724-04-05-182474  

三、项目名称

大雁镇第三中学标准化操场建设项目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设标准化操场1座,总占地面积19903.94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300米标准塑胶1条、足球场1座、跳远场地1处及主席台1座等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399.8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六、建设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三中学

七、建设年限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八、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九、项目建设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十、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政 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 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政府投资支出,坚决防范化解 地方债务风险,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绿色、低碳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