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非遗文化传承研学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巴政字〔2025〕7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非遗文化传承研学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顺应国家文化保护与乡村振兴战略,立足达斡尔族文化特色,通过政策保障、资金支持及多业态协同,成为民族地区非遗传承与创新发展的示范性工程,为满足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产业发展需求,保护文化多样性、传承非遗技艺、培养专业人才、开展非遗文化传承研学,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及文化环境,带动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非遗文化传承研学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
2504-150724-04-01-166763
三、项目名称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非遗文化传承研学基地建设项目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435 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为975 平方米。
1、主体建筑
新建一层框架结构975 平方米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非遗文化传承研学基地1 座。
2、室外附属设施
新建供水管线110 米、供热管线 115 米、电缆 100 米、化粪池 2 座;其功能分区为建筑用地面积1510.5平方米(建筑基底975 平方米、地硬化535.5平方米)绿化730.5平方米、停车场194平方米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
六、建设地点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布拉尔嘎查,巴彦塔拉幼儿园以北、布拉尔嘎查牧民金伟住宅以南、巴彦塔拉乡人畜安全饮水站以东、布拉尔嘎查牧民哈达住宅以西。
七、建设年限
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八、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九、项目建设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人民政府
十、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政 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 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政府投资支出,坚决防范化解 地方债务风险,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绿色、低碳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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