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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锡尼河东苏木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锡尼河东苏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7 发布日期: 2025-04-18
锡尼河东苏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4-18 来源:锡尼河东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锡尼河东苏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2025年全苏木春秋季防灭火工作,依法有力有序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确保森林草原形势稳定,从我苏木实际出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确保全苏木火灾形势稳定,为广大牧民群众和新牧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森林草原生态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适用期间

防火期为20253月15日—20256月15日20259月15日—202511月15日,对各重点林区和草原实施防火戒严管制。其中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31日和9月15日—10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锡尼河东苏木行政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或毗邻地区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1.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锡尼河东党委、政府、锡尼河林场、维纳河林场、宝根图林场和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敏东矿)是应对本责任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主体。

2.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本预案涉及的锡尼河东苏木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单位、部门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确保快速反应。

3.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要遵循属地为主,场地、企地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林场专业森林草原护林队为主,驻地企业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和苏木半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群众扑火队为辅,协调驻地林场、企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4.在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把保证扑火人员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

(四)组织指挥体系

1.锡尼河东苏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如下:

挥:    忠     党委书记

           乐     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副总指挥:赛音特古斯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那木斯来     党委委员、常务副苏木达

   员:        额尔德尼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图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珍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钦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斯登扎布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尔     副苏木达

   敏     副苏木达

   蕾     党的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涛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喜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黎明     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其木德道尔吉     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主任

占布拉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敖日格乐     司法所所长

伊敏     锡尼河法庭庭长

包阿拉木斯     锡尼河东苏木派出所所长

        锡尼河森林派出所所长

峰     维纳河派出所所长

赖玉成     维纳河林场场长

韩学志     锡尼河林场场长

秦布和陶特格     宝根图林场场长

        锡尼河供电所所长

胜     孟根卫生院院长

   泉     河东卫生院院长(代理)

乐     锡尼河东苏木幼儿园园长

通古乐格     哈日嘎那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道古尔扎布     布日都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李学喜     哈日托海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斯登丹巴     罕乌拉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斯仁王登       孟根础鲁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斯仁道尔吉     孟根托雅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其木德扎布     巴彦乌拉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巴图孟和     维特很嘎查书记兼嘎查达

敖荔     孟根社区书记兼主任

各嘎查社区两委以及半专业扑火队成员。

2.职责

锡尼河东苏木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适时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具体承担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五)预警和信息报告

1.预警发布

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将依据旗气象局发布的信息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由气象部门通过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2.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苏木及所辖嘎查社区驻地林场站,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类森林草原扑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苏木及所辖嘎查社区驻地林场站,有关单位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3.信息报告

苏木值班值守的干部职工担负日常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工作,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值守、信息汇集传递和综合协调职能,实行防灭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与旗防指、毗邻地区防指及本地区防指成员单位等的信息联络,负责接收各瞭望塔监测的火情及相关单位传递的各种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执行有火必报制度,接到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按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对于重要火情,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报告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及有关单位。

(六)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苏木值班值守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总带班,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较小火情,由现场处置人员及时报告苏木,苏木及时上报旗防指,由苏木开展扑救工作;初判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由旗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以上级别的森林草原火灾,相应由市级以上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2.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有关方面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立即组织旗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驻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队和就近地区专业及半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3)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协调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补偿。

(5)保护重要目标。嘎查牧民牧业点及生活区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扑火队伍,通过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7)火案调查。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本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调查火因。负责对火案的侦破、查处工作。

(8)火场清理。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各苏木、林场站扑火队重点留守,视火场大小组织其他半专业扑火队留守,划分责任区域,经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9)应急结束。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七)扑火程序

1.调用队伍。依据扑火方案及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调用各方有效扑火力量。

2.消灭明火。专业森林草原防灭火队、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队负责扑打明火,半专业扑火队、群众扑火队跟进清理火场。可采取围、追、堵、截和打、清一条龙的战术,必要时采取以火攻火阻隔、开设隔离带的战略措施封闭火线,一举将明火扑灭。

3.控制火场。火场周边明火扑灭后,分区分段落实责任区进行清理,全面封闭火场以防余火外燃。

4.清理火场。有水源条件的尽量用水清,无水源条件的要沿火场边缘反复清、站杆倒木截断劈裂往里清、地下隐火重点清,沿火场边缘开设出1米宽的闭合隔离带,直至火场内达到“三无”标准。

5.验收火场。随着火场清理任务的完成,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对火场组织全面检查验收,经检查确无隐患,达到“三无”标准并履行验收手续,方可最后撤离。同时要组织人员对过火总面积、烧毁林地面积进行核实。

6.撤离火场。火灾扑灭验收后,指挥部制定撤兵方案,有序地将扑火人员、物资、设备等安全地撤离返回。

7.巡守火场。在大部队撤出时应留本地区的人员巡护看守火场,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死灰复燃。一般火场要清理守护72小时以上。

(八)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受害草原面积在10公顷至1000公顷的;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受害草原面积在1001公顷至5000公顷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受害草原面积在5001公顷至10000公顷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0公顷以上的,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春秋季防火安全责任制。苏木政府与各嘎查、社区、林场签订年度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把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个人。组织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春秋季防火安全工作;派出所、林场、驻地企业等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周密制定预防防火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重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问题。秋防期间,凡因工作失职造成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高点站位,认清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近期进入防火期,各嘎查、社区、林场要深刻认识、认真梳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消除思想隐患,确保全苏木森林草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防火值班值宿制度,严守工作职责。通过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确保防火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环节,对重点区域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力量配置,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草原有人监、责有人担,确保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各嘎查、社区要在抓好本辖区防火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全苏木理念和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全苏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各嘎查、社区、林场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形势,仔细梳理发现的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开展对施工工地、易燃建筑密集区和林区,重点是牧户柴草垛、林区柈子堆等、人员及物资集中单位、场所的专项整治。

(四)努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管理水平。各嘎查、社区、林场要认真总结经验,将其固化为长效机制。要组织建立并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嘎查、社区、林场、商铺为基本单元,全面建立并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网格化”管理。要结合牧区实际,大力推广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多户联防”机制。

(五)切实提升全民防火安全素质。要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围绕防火主题,宣传防火知识,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社会群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事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人、监管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技能。

(六)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苏木、嘎查两级春秋季灭火救援队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制度,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逐级上报,积极应对。领导组成员及救火队、应急队等人员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等级战备制度,按照“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科学施救”的指导原则,全面做好准备,及时果断、科学合理化地处置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林场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做到“就近用兵,递进补充,保障跟进、显示力量,发挥优势”。要针对春秋季火灾特点,加强对重点单位、场所及区域的情况熟悉,修订完善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预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调动方式,落实扑救火灾所需的人员、车辆、机械设备、通信器材和灭火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