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1
来源:旗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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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印发的《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基字【2025】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的适龄儿童;非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不招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3个班,计划招生人数120人。预设一个通用语言教学班。
三、招生条件
(一)两证一致
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儿童父母的,在划片招生学区就近入学。
(二)出生落户
出生即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儿童。
(三)与父母不同户
户籍因家庭原因登记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非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上且能够从原始户口簿上查询到其父母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情况。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和产权证、迁移、变动后的父母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的适龄儿童。
(四)无户有房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均不在本旗相关学区范围,但其父母在本旗县相关学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五)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均为本旗相关学区范围,因房屋拆迁或其它原因目前在本旗县相关学区范围内无房产的情况。需提供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与租房合同或拆迁协议书。适龄儿童按父母户籍地址就近入学。
(六)无户无房
无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和产权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落户非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同落户其他亲属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家长务工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和租房合同。居住于巴彦托海镇地区适龄儿童。
四、报名有关要求
(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复印首页、父母页、学生页。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和居住证等材料(复印件)。
(三)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须提供出生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报名形式
(一)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由学校通过对口入学形式组织报名,家长不用网上报名。
2025年4月10日前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按照学生升学意愿填写登记表格——《鄂温克族自治旗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入学统计表》报送至各对口招生学校。
(二)不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需进行网上报名。
六、网上报名
2025年4月15日-4月30日不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所属幼儿园、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家长使用“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025年4月30日前网报成功的学生家长携带所有材料证明原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审验,现场审验时间是4月22日至4月30日工作时间。
七、2025年5月6日工作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审验户籍材料、务工证明等报名有关材料(材料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写上孩子的姓名、性别和家长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