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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灾害生活救助灾民生活救助、救助补贴范围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8-08 发布日期: 2025-08-08
鄂温克族自治旗灾害生活救助灾民生活救助、救助补贴范围
发布时间:2025-08-08 来源:旗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告;

2.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旗应急管理局审批

3.旗应急管理局依据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二、救助补贴标准

由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标准。2022年标准为;基础冬春救助款每人不低于(70)元,高寒补贴每人不低于(30)元。(救助补贴标准以每年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三、救助补贴领取方式

实行补贴公开公示制度,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救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