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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周例会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周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旗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确保各项工作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实现有效管理,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理清工作思路,提高政治觉悟、集思广益进行业务学习,协调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及时探讨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会议纪律

1、所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缺席周例会,除特殊情况经中心负责人同意的可以不参会,不经同意缺席会议的将进行扣分处置。

2、不得擅自在开会期间离开,离开需说明原因,不说明原因的进行扣分处置,经汇报得到同意的可以离开。

3、开会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将电话进行静音或震动。

4、所有参会人员要提前做好汇报准备,将数据说明清楚。所有参会人员要进行周例会会议记录,将分配的工作及时跟进完成。

二、会议主要安排

1、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14:30(可视情况调整)

2、会议主持人:阿英

3、会议记录人:赵娟

4、参会人员:公共法律法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5、列席人员:视情况需要,可邀请与会议有关人员参会。

三、会议内容

1、中心工作人员按顺序汇报本周重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就下周的重点和需要急办的工作进行汇报说明,就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主持人进行总结。

2、将本周中心工作人员得分情况进行汇报。

3、按照2019年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备注:其他学习根据上级领导安排具体学习,或视情况而定进行安排学习。

四、注意事项

会议记录人员应在一天内整理完毕,送交会议主持人核阅,进行留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