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辉苏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嘎查、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规范、高效运营。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研究制定了《辉苏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辉苏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
辉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辉苏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
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是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规范、高效运营的重要保障体系。该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为辉苏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内容为: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委、市委、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衔接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衔接)资产监管工作。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资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抓细抓实抓好。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辉苏木人民政府各相关科室、各嘎查社区需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风险因素。该系统应涵盖风险识别、评估、预警等多个环节,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前置,防患于未然。
3、加强资产运营监管: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运营风险评估机制和退出机制,严格把关清产核资、市场经营主体选择、合同条款约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公告公示、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运营过程中规范、健康、有序,避免出现资产流失或低效运营的情况。
4、完善风险防范措施:除嘎查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运营外,其他合作的市场经营主体应提供必要的征信商誉证明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措施,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鼓励市场经营主体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分散和降低运营风险,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
5、强化监督检查:辉苏木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需加大对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维护扶贫项目资产的安全和效益。
6、强化信息共享与合作: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中,建立跨科室信息共享平台至关重要。各科室应加强信息沟通,实现数据共享,以便于更全面地掌握扶贫项目资产的运营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共同构建风险防控的联防联控体系,形成风险防控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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