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批复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恢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鄂辉政字〔2023〕37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恢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你单位督促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力求科学、合理、适用。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新建棚圈2500平方米,新建饲草储备库500.4平方米,防疫检疫及管护房100.3平方米,消毒池50平方米,化粪池1座,堆粪沤肥池200平方米,室外厕所18.04平方米,深水井1眼,砖砌围墙350米,输电工程1项,院内道路10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520.00万元,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51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0万元。
四、建设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完工托海嘎查
五、建设年限
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代码
2209-150724-04-01-329530
七、要求
要按照经济适用原则,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减建设规模、投资,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内容,按规定手续和程序,抓紧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如期建设完成,早日发挥效益。
此复
附: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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