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规范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行为,保质保量开展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置工作,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2025271)文件要求,现成立辉苏木辉苏木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特尼格尔(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副组长:阿斯日(党委委员、常务副苏木达)
成 员:新吉乐(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萨库拉(财务负责人)
斯琴托娅(财务工作人员)
木其日(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敖德(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格根塔娜(辉苏木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吉亚(辉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莫日根(辉苏木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苏木党政综合办公室,由新吉乐兼任专班负责人,负责日常协调。专班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本专班待辉苏木2025年度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辉苏木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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