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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农牧和科技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措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8-18 发布日期: 2025-08-18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措施
发布时间:2025-08-18 来源:旗农牧和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措施

 

一、养殖产业帮扶措施

(  )肉牛养殖

引导和扶持脱贫户利用自家的劳动力、棚圈等现有条件发展 肉牛养殖。肉牛养殖措施不得与短尾羊养殖措施同时享受。

(1)对购买保险的按每头牛给予100元保险费补贴,每户 补贴资金上限为1000元。

(2)对购置良种基础母牛的,给予每头1000元补贴,每户 补贴资金上限为3000元。

(3)强化畜牧业良种良法推广,实现精养,对人工授精成 功受胎的,按每头牛200元给予人工授精补贴,每户补贴资金上 限为1000元。

(4)充分调动脱贫人口自主增收积极性,稳定脱贫人口增 收成效,对饲养成年肉牛奶牛的每户给予1000元休牧期饲草补 贴。

(5)对有养殖意愿但不具备养殖条件的脱贫户,推广托管 寄养,对托管寄养基础母牛的,给予每头1000元补贴,每户补 贴资金上限为3000元。

(二)短尾羊养殖

引导和扶持脱贫户利用自家的劳动力、棚圈等现有条件发展草原短尾羊养殖。短尾羊养殖措施不得与肉牛养殖措施同时享受。

(1)对购置短尾羊基础母羊的脱贫户给予补贴资金200元/ 只,每户补贴资金上限为3000元。

(2)充分调动脱贫人口自主增收积极性,稳定脱贫人口增 收成效,对饲养可繁短尾羊的给予每只50元休牧期饲草补贴, 每户补贴资金上限为1000元。

(3)对有养殖意愿但不具备养殖条件的脱贫户,推广托管 寄养,对广托管寄养基础母羊的,给予每只200元补贴,每户补 贴资金上限为3000元。

(三)生猪养殖

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自家的劳动力、棚圈等现有条件发 展生猪养殖。每口猪给予饲料补贴1000元,每户补贴上限为4000 元。

(四)生态鸡养殖

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自家的劳动力、院落等现有条件发 展生态鸡养殖。每只鸡雏饲料补贴20元,每户补贴上限为2000 元。

二、种植产业帮扶措施

(五)果蔬种植

引导和扶持脱贫户利用自家的劳动力、院落等现有条件发展 果蔬种植。以每户种植1个果蔬大棚(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为基础,每个果蔬大棚补贴资金为2000元,每户补贴上限为4000 元。

三、创业就业帮扶措施

(六)生产生活技能培训补助

鼓励乡村两级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引导脱贫户和监测户通过 培训学习生产生活技能。每人每天给予培训务工补贴100元,全 年补贴上限为1000元。

(七)乡村公益岗位补助

为脱贫户优先提供环境卫生保洁、草原管护、供水机房管护、 护路等公益性工作岗位。每个工位岗位每月补助500元,全年每 个公益岗位补助上限为4000元。

(八)村级寄递公益岗位补助

为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退役军人、残疾人优先提供村 级寄递公益岗位,每个工位岗位每月补助500元,全年每个公益 岗位补助上限为6000元。

(九)驾驶学习班优惠政策

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参加驾驶证(C1) 学习班,给予30%学 费补贴。

(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励补助

采取适当的财政奖补以激励我旗脱贫劳动力通过外出务工 实现稳岗就业,促进脱贫劳动力提高收入水平。外出务工脱贫劳 动力稳定就业,对跨自治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安排一次性交通补 助,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年补助300元。

(十 )短期务工奖励补助

鼓励脱贫户从事打草、剪羊毛、等季节性短期务工。对短期务工的脱贫户给于往返交通补助,每次100元,全年每个脱贫劳 动力补助上限为1000元。

(十二)脱贫群众生产奖励补助

采取适当的财政奖补以鼓励脱贫户和监测户通过自主创业 开发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具体如下。

(1)全年营业收入总额0.5-1万元的奖补1000元。

(2)全年营业收入总额1-3万元的奖补2000元。

(3)全年营业收入总额3万元以上的奖补3000元。

四、金融帮扶措施

(十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驻旗合作金融机构为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产业提供小额贷 款,免担保、免抵押,额度原则上在5万元以下,具备还款能力, 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评估通过,可予以追加5万元以下贷款支 持,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内部分 政府给予贴息。

五、其他教育帮扶措施

(十四)实施雨露计划

为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大专、职业高 中、技工院校)的脱贫家庭子女每学期发放补助金1500元。

六、安全饮水帮扶措施

(十五)保障脱贫户饮水安全

做好脱贫户和监测户安全饮水隐患排查,加强对净水器使用 宣传工作,对自行更换净水器滤芯的给于一次性500元补贴。

七、助力系统解决过牧问题帮扶措施

(十六)舍饲饲料粮补贴

鼓励脱贫户、监测户积极开展牲畜舍饲,减少草牧场放牧压 力,对购买全混日粮或配方饲料的,每吨补贴100元,每户补贴 上限为1000元。

八、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本文所列帮扶措施的实施主体为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 测户。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不符合要求,不能申报。

(二)本文所列入各项措施若没有相关政策规定禁止同时享 受的,可以同时叠加享受。

(三)对于脱贫户所需要的政策性帮扶措施,要由脱贫户提 出申请,由嘎查两委和驻村干部提出书面申请,向所在苏木乡镇 报备,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验收后报送至旗乡村振兴促进 中心,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审核与实施。对符合条件的要加 快实施,不得推脱和延误。对明显不符合条件要求,不能够享受 的帮扶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向帮扶干部与脱贫户反馈,讲清楚政 策规定与原因,争取脱贫户的理解。

(四)对于文件中未提及到,但脱贫群众有愿望、有条件、 有要求实施的脱贫措施,经与驻村工作队共同研究论证,认为有 条件实施的,可列入脱贫措施组织实施,比照本措施相关政策给 予相应的扶持。

(五)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带着感情、带着 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如推进缓慢、落实不力, 一经查实,将按相关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