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式产业扶贫项目
(01)
一、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第四条: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可安排产业发展等支出。
二、实施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户及未解除风险易返贫致贫的动态监测户等。
三、补助标准
结合工作实际,参照以往年度补助标准适当调整:肉牛养殖补贴1000元,保险补贴100元,人工授精补贴200元,饲草补贴500元;短尾羊养殖补贴200元,饲草补贴50元;种植补贴2000元;生猪养殖补贴800元;生态鸡养殖补贴20元;民族特色产业补贴1000元;电商补贴1000-3000元;务工交通补贴300元;脱贫收入奖励补贴1000-3000元;雨露计划1500元。
(02)
“雨露计划”改革试点学生补助
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财办发〔2020〕27号)
二、补助对象
建档立卡脱贫户在校接受中等教育的子女。
三、补助标准
按照每位学生每学年3000元进行补助,秋季1500元,春季1500元。
(0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耕保发〔2025〕58号)、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方案》(呼农牧办发[2025]113号)文件要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上级下达资金267.28万元、补贴面积26.897999万亩、补贴标准9.93元/亩,补贴资金提级发放。
二、补贴发放范围
鄂温克族自治旗合法耕地上的粮食种植户,对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不予补贴发放。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发放形式
2025年补贴标准9.93元/亩,项目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种植户卡里。
四、补贴发放程序
种植户申报嘎查、苏木乡镇政府审核申报出文公示7天,农科局进一步审核确定发放对象。苏木乡镇在财政内网中填报提交种植户补贴金额,农科局财政局审核后提交上级,补贴资金提级拨付。
(04)
农机具购置补贴
一、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17号)和呼伦贝尔市农牧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24〕290号)
二、补贴范围
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9大类43小类97品目。
三、补贴机具
内蒙古自治区将结合农牧业生产需求和补贴实施情况及时调整补贴范围和补贴额度,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先进适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常规机具必须是全国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
四、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五、补贴台数(标题)
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适当放宽,其中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个体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达到40万元以上,由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部门研究决定,并报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备案,列入重点机具核查范围、重点监管。
六、补贴标准(标题)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05)
2024年中央财政种公羊良种补贴
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呼伦贝尔市中央财政种公羊和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24〕339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方向)的通知》(呼财农【2024】926号)
一、补贴发放范围:
配合 鄂温克族自治旗草原短尾羊推广繁育工作,项目区为8个苏木乡镇:辉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伊敏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巴彦塔拉民族乡、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永丰嘎查。
二、补贴发放程序:
各项目区以嘎查为单位,完成项目户的申购登记、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到苏木乡镇,由苏木乡镇汇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根据补贴方案要求进行审查,签署意见,确定受益对象。进行现场种公羊的鉴定、购置和三方合同签署工作;项目补贴种公羊及购羊者等相关信息的微机录入和档案建立;按照肉羊良种补贴资金申报程序完成补贴资金的结算发放。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发放形式:
种公羊单价为2200元/只。存栏能繁基础母羊30只可申购一只种公羊;中央补贴1600元/只,自筹资金600元/只;自然人、畜牧业合作组织、家庭牧场(或养殖企业)享受的种公羊补贴最高不超过10只。
中央补贴资金采取报账制,项目实施完成公示无异议后,中央财政种公羊良种补贴资金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核,手续齐全审核通过,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供种单位。
(06)
2025年中央财政牧区种公羊良种补贴
依据:《2025年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25〕145号)。
一、补贴发放范围:
配合鄂温克族自治旗草原短尾羊推广繁育工作,项目区为8个苏木乡镇:辉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伊敏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巴彦塔拉民族乡、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永丰嘎查。
二、补贴发放程序:
各项目区以嘎查为单位,完成项目户的申购登记、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到苏木乡镇,由苏木乡镇汇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根据补贴方案要求进行审查,签署意见,确定受益对象。进行现场种公羊的鉴定、购置和三方合同签署工作;项目补贴种公羊及购羊者等相关信息的微机录入和档案建立;按照肉羊良种补贴资金申报程序完成补贴资金的结算发放。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发放形式:
种公羊单价为2200元/只。存栏能繁基础母羊30只可申购一只种公羊;中央补贴1600元/只,自筹资金600元/只;自然人、畜牧业合作组织、家庭牧场(或养殖企业)享受的种公羊补贴最高不超过10只。
中央补贴资金采取报账制,项目实施完成公示无异议后,中央财政种公羊良种补贴资金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审核,手续齐全审核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供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