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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旗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总编第2502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9-08 发布日期: 2025-09-08
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旗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总编第250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旗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当前我局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实际需要。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力。

一、将矛盾纠纷化解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发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作用

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健全完善纠纷调处机制。目前全旗已建成9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苏木乡镇、嘎查社区调解委员会83个,医疗、道路交通、物业、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个,实现了旗、苏木乡镇、嘎查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的网格化全覆盖。旗内11家律所、2家法律服务所与10个苏木乡镇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结对建联。下一步,将不断深化人民调解质效提升,推进专业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四所一庭”机制作用,加强与苏木乡镇综治中心协作配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二是强化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治理。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专业力量。打造“红领蓝盾法帮团”调解品牌,以“党建红” 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司法蓝”为专业法治保障,吸纳党员骨干与律师、2名金牌调解员、1名银牌调解员、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组成调解队伍,发挥专业力量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与旗内律所签约,10名新入职律师到各苏木乡镇司法所实践锻炼,解决司法所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锻造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注入新活力。

三是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人民调解水平。2025年组织全旗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次,10个苏木乡镇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10次。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有效提升调解员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专业素养,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筑牢人才根基。

二、将公共法律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持续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着力解决苏木乡镇基层群众法律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一是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柔性执法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梳理证明事项以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消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公证便民利企“加速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探索简化手续,防止基层群众“重复跑”。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再提质。司法局依托10个苏木乡镇司法所建成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项目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及时调整顾问律师名单,我旗44个嘎查29个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加入嘎查社区工作群,方便群众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将持续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宣传等活动,为嘎查培养“法律明白人”。

三、将特殊人群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发挥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作用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管理,提升特殊人群监管帮教成效。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嘎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及保证人组成社区矫正小组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报到、外出请销假、等管理制度;推进“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全面应用JIPAD司法智能终端和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全息动态监管,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情况发生;细化、创新教育方式。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建立心理矫治档案,进行心理疏导。将教育监管与帮扶并济,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帮扶活动。

二是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到100%,规范安置帮教人员档案管理,为安置帮教人员建立了电子台账,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不脱管。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将坚持常态化开展特殊人群排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刑满释放人员在节假日、两会期间等重要节点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重点人群管理,进一步防范化解社区治安风险。

四、将基层社会治理与加强普法宣传有机结合

一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激活基层法治力量。现全旗有24名“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150余名普法志愿者、44名法治副校长、308名“法律明白人”,19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依托““三缘三情”(“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优势扎根基层,既做普法宣传员,又当矛盾调解员,让法治服务“沉下去”“活起来”。

二是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构建“旗级综合性阵地+苏木乡镇特色宣传点”体系,从宪法广场、法治教育基地到社区法治展板、图书室,实现全旗各部门、乡镇法治文化阵地无死角覆盖。以金色普法品牌“法治乌兰牧骑”为载体,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传播法治文明和理念。同时,将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务工作室软硬件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法治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