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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日期: 2025-09-08
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苏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驻旗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经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旗民委研究,联合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附件

 

鄂温克族自治旗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

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2025年9月是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做好活动月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教育和引导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和“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新征程上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全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做好活动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融铸北疆、齐心向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重点活动及任务分工

(一)开展动员引领系列活动

1.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引领动员活动拟于9月初,协助承办“融铸北疆、齐心向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第42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首场活动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举办形式多样的动员或引领活动,全面启动活动月,扩大群众参与度。

责任部门:旗委统战部,旗民委,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二)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2.开展“铭记根本遵循,践行时代使命”系列学习活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宣传以“十二个必须”为核心要义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阐释“四个必然要求”、“四对重大关系”、“四个与共”、“五个共同”、“五个认同”等深刻内涵,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的民族政策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战略定位、政策导向和实践要求,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3.开展“从‘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中找答案”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史、发展史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讲述父辈故事、巡回宣讲、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深刻领悟“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新时代的发展成就,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切关怀和指引下取得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进一步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更加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4.开展“构建多维矩阵·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活动。宣传部门组织各类宣讲团,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多层次、立体化、多声部宣传矩阵;统战部门面向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思想基础;社会工作部门结合基层治理、行业协会商会和新兴领域管理指导等工作,组织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点亮微心愿”等活动,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民族工作部门牵头组织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系列活动,开展全员化、分众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活动月影响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专栏建设,把活动月作为集中讲述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的宣传报道月,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涵,多角度展示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在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中的举措和成效。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三)开展主题实践系列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活动月主题和宣传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分层次、分领域、有重点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实践活动。

5.开展“先锋引领·同心筑梦”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厅等阵地,持续深化机关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包联社区和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与宣传实践活动。所有活动必须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自觉服务自治区“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和“六个行动”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6.开展“校园民族团结日”主题活动。全旗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开学第一课”开展“校园民族团结日”主题活动,用好“石榴籽育人小课堂”等育人资源,持续开展好“北疆教育心向党”“举家诵经典”、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依托“大思政课”实践基地,面向各族学生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责任部门:旗教育局、民委

7.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读、“就业技能+普通话”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学习使用普通话,当好普通话的宣传员。

责任部门:旗教育局、民委,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8.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结合庆祝第8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各族居牧民开展系列活动,深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工作,充分展示牧区新变化,讴歌中国共产党、歌唱幸福生活,不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责任部门:旗农科局、民委

9.开展“民族团结群团领航”活动。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以“民族团结工人力量”“民族团结青年担当”“民族团结巾帼行动”等品牌活动为抓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类群众性活动中。通过开展“寻找最美民族融合家庭”等活动,生动讲述民族团结故事,展现各族群众亲如一家、团结奋进的生动实践,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责任部门:旗总工会、妇联、团旗委,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0.开展“民族团结惠民生”活动。动员和组织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社区健康讲座、健康义诊、居家康复指导、“治未病”义诊等活动,以实际惠民措施献爱心、暖人心、促团结。针对各民族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各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促进互嵌发展。开展电信诈骗、无人机农用、牧用普法、禁毒、交通安全法规宣传进牧区活动,提升各族群众法治素养。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联合创业”等主题传统技艺研修培训,引导各族群众更好地掌握传统手工技艺,促进其创新发展。

责任部门:旗卫健委、人社局、公安局、文体旅广局,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地企联创共建”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石榴籽党建”“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推动企业与地方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助力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广泛力量。

责任部门:旗工商联,旗国资委、民委,驻旗各大企业

1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回头看’”工作。聚焦各地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八进”工作,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8+N”新模式,分类探索“进协会”“进家庭”“进景区”创建工作新发展,不断巩固“1732”工作体系,持续擦亮“彩虹架起连心桥·石榴花开鄂温克”创建工作品牌,推动创建工作实现全域覆盖、质效并举的全面升级。

责任部门:旗委统战部,旗民委,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3.开展“铭记历史、开创未来”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纪念节点,精心组织“铭记历史、开创未来”群众性实践活动,生动讲述抗战历史、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与爱国主义传统,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的伟大历程和共同使命,进一步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与凝聚力。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4.开展军警民联谊活动。开展公安、森林、消防干警与驻地各部门各族群众之间的联谊、联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巩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良好局面。

责任部门: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5.开展“北疆同心印”集章打卡活动。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积极参加呼伦贝尔主题广场阵地集章打卡等活动,深刻感悟民族团结和爱国情怀,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责任部门:旗民委,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6.开展“融铸北疆心向党 光影传情筑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电影放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民族团结进步题材影片《金沙水暖》,并积极参与活动月期间主题电影放映活动,结合政策宣讲、互动交流、故事分享等形式,凝聚各族群众团结奋进、共建北疆的思想共识。

责任部门:旗民委,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7.开展“彩虹架起连心桥 石榴花开鄂温克”第二届文艺汇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感恩中国共产党,弘扬社会正能量,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不断增强全旗各族干部职工的团结意识,提升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激发全旗各族干部职工的爱国情怀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民委、文体旅广局,旗直各部门,各苏木乡镇

(四)开展“三交”系列活动

18.开展“在运动中交融”系列交流活动。以群众性体育活动带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旗域内群众体育团体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互动,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骑行等交流活动,以体育运动为载体搭建具有吸引力的交流平台,推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部门: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19.开展“在旅游中感悟”系列交流活动。依托“北疆文化民俗体验游”等一批旅游线路开展形式多样的“促三交”活动,开展以体验风景民俗、感悟历史文化、体会融合之美为内涵的活动,在旅游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感悟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的历史和进程。

责任部门:旗文体旅广局、民委,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20.开展“我们的节日”社区交流活动。依托社区交流平台,开展“中华民族节日一起过”“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活动,促进构建互嵌式社区环境。利用好“北疆同心城市驿站”等平台,大力开展“融流行动”,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责任部门:旗民委、民政局,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切实把做好活动月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细。要在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我旗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积极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亮点工作和典型事迹要积极推广宣传,着力打造指尖上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信息盛宴,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活动月工作长效机制。发挥活动月“一月带全年”的工作效应,对于活动月期间涌现出的具有突出效果的做法,要积极推广运用到全年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请于9月25日前将活动月工作总结(电子版)及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至旗民委邮箱ewkmw@163.com。联系人:索努尔,联系电话:881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