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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597K/202508-00004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锡尼河东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告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日期: 2025-08-28
关于禁止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破坏草原植被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来源:锡尼河东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居牧民群众:

为了保护野生植被,维护生态平衡和动植物多样性,制止乱采滥挖各类野生药材、野蘑菇、韭菜花等野生植物和非法收购野生植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法采集、采挖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植物。

二、凡擅自采集、采挖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植物的,一经查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阻碍、拒绝或以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呼吁广大居牧民群众积极参与草原保护行动,共同抵制非法采挖、收购野生植被、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行为。

五、欢迎广大居牧民和社会各界对非法采集、采挖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植物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

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0470-8975396

锡尼河东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0470-897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