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1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 宝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决算
2024年,全旗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旗财政平稳运行、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24,0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8%,比上年减少21,929万元,下降15.02%。税收收入完成111,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90.24%。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收入221,397万元,收入总量为345,4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0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07%,比上年增加7,796万元,增长2.75%。加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区间土地统筹指标交易等支出20,130万元,支出总量为311,175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34,284万元。
2024年,上级财政对我旗各类补助收入167,030万元,比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0.09%,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2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9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6,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8%,比上年增加57,288万元,增长5255.78%,主要是本年一次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43,004万元,收入总量为99,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2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3%,比上年增加17,604万元,增长63.75%。加上调出资金、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1,117万元,支出总量为96,334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2,86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旗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5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37万元,收入总量为7,4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52万元,支出总量为3,452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4,016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185万元,比上年增加4,180万元,增长17%。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2,60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911万元、利息收入8万元、转移收入633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8,262万元,比上年增加2,781万元,增长11%,本年收支结余-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3,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7,2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6,200万元。2024年末债务余额为271,9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6,72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5,178万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内,风险可控。2024年上级下达我旗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4,866万元,其中:下达新增债券41,376万元(主要用于温暖工程、给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等项目),再融资债券13,490万元。偿还到期本金14,989万元,支付利息7,315万元。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呼伦贝尔市暂未批复,如批复后产生变化,届时依法向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年主要工作举措
(一)全力做大收入蛋糕。一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挖掘增长点,强化征管,稳住经济大盘;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4年获新增一般债券3,466万元、专项债券37,91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167,030万元;三是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全年盘活存量资金836万元;四是严把预算支出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整体压减17.17%。
(二)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为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28.6万元;二是强化金融服务,召开4次政银企会议,发布信贷产品汇编,促成41家企业续贷9,500万元、16家企业新增贷款1,717万元,“内蒙古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360家,放款923万元;三是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授予合同金额11,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77.46%;四是扶持创业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笔655万元,带动就业73人;五是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8.31万元。
(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2024年民生支出197,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7%。其中,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分别支出37,081万元、25,648万元、52,282万元、4,133万元;二是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财政补贴资金21,279万元,涉及8个领域31类39项,惠及192,945人次;三是投入1,553万元支持养老服务能力提升等5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四)积极助力乡村发展。一是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243万元;二是落实涉农保险政策,支出种植业保险补贴56万元;三是推动金融与畜牧业融合,开展“一嘎查一名金融副主任”培训,摸排贷款需求并同步至金融机构,通过洽谈实现各金融机构为牧民贷款平均降息1.19%。
(五)坚决兜牢风险底线。一是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的100.1%;二是守住“三保”底线,年内完成支出142,052万元;三是守住金融风险底线,旗财政局、市监局、公安局对12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开展9次服务讲解和2次宣传,未发现非法集资问题;四是守住财政运行安全底线,按照既定方案完成年度暂付款消化任务。
(六)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聘请第三方进行清产核资,起草改革方案,选派干部任职;二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项目库,对20个项目、18个单位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并应用绩效结果;三是在2025年预算编制申报项目审核过程中,积极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审核机制;四是完成财政机构改革,完成国资委和金融管理职能转隶。
(七)依法理财见行见效。一是财政评审成果显著,完成预算评审项目60个,审减1,312万元;完成结算评审284个,审减8,739万元;二是政府采购规范高效,年内节约政府采购资金358万元,节约率2.4%;三是强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范开展回收处置废弃电子产品、资产划拨转让等工作;四是加强财会监督,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多项专项整治,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日常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6%,同比减少8,816万元,下降14.6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5%,同比减少9,555万元,下降16.95%;非税收入完成4,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6%,同比增加739万元,增长19.55%。上划税收收入完成167,625万元,同比增加20,746万元,增长14.1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我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8,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5%,同比减少15,173万元,下降10.5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56万元,同比减少34,082万元,下降92.5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903万元,同比减少7,800万元,下降53.0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万元,支出1,096万元,同比减少1,359万元,下降55.36%。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6月份,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396万元,同比增加2,693万元,增长19.65%。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6,75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311万元、利息收入3万元、转移收入327万元。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883万元,同比增加1,516万元,增长11.34%。
四、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源挖潜促增收,全力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一是精心组织财政收入。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同合作,强化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资。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6,947万元,其中,专项债券34,774万元,一般债券2,173万元;三是资金资产资源盘活持续增效。上半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07万元,同时围绕8个领域开展全领域全要素排查,盘活耕地1.55万亩,实现全口径收入4,043万元。
(二)落实政策优服务,助力市场活力恢复提振。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减负清费政策。上半年对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10万元;二是加强融资服务质效。强化融资服务,先后组织3次政金企对接会,达成签约金额2,000万元,收集并推送1,400万元融资需求,编制48个信贷产品形成汇编公开。借助“内蒙古信易贷平台”推动放款970万元;三是政采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授予金额达5,204万元,预留比例64.86%;四是促进消费升级。拨付240万元用于发放电子消费券,以真金白银增强消费券带动效应,拉动内需增长。
(三)统筹财力强保障,持续增进人民生活福祉。一是坚持优先民生支出。加大民生投入,民生类支出累计89,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76%;二是金融发力为牧民减轻负担。助力牧民减负增收,协调旗农商银行为1176户牧民减少利息582万元。召开7场金融服务交流会,发布13个信贷及5个保险产品,为牧民贷款架好桥梁;三是及时发放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4,315万元,覆盖8个领域25类33项,惠及94,834人次;四是积极运用“832平台”助力乡村振兴。依托“832平台”促进乡村振兴,完成采购226万元,预留份额23万元,预留比例超10%。
(四)聚焦重点优支出,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一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全旗教育支出完成17,034万元,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助推卫生事业发展。全旗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1,2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6,94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四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旗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899万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各类演出赛事举办等;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衔接资金7,816万元(其中旗本级600万元),有效保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五)注重效能强管理,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预算执行管理“严格化”。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刚性约束;二是国有资产管理“高效化”。有序开展全旗159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资产处置管理。发布31条闲置资产信息。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对三道湾和特莫呼珠两处收费站闲置用房等开展盘活前期工作;三是政府采购监管“规范化”。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完成采购金额5,925万元,节约资金118万元。对全旗163个预算单位的业务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政府采购主体业务水平;四是工程审价管理“科学化”。通过框架协议与10家投资评审公司进行合作,审核结算项目84个,净核减1,300万元;预算项目39个,核减509万元,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五是国企监督监管“精细化”。加强国企党建引领,推动腾达公司、城投公司成立党支部,加强国企党建工作,深度推动党建业务融合,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多项工作。
(六)步履不停严纪律,筑牢财会监督安全防线。一是全链条贯通监督体系。研究出台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为财会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引;二是全方位拓展监督范围。开展全旗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核查,督促公开问题整改到位;开展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财务制度违规吃喝、乡村振兴领域、校园餐、殡葬领域等专项检查,有效推动各部门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全流程应用绩效管理。抽取4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抽取10个预算单位206个项目作为抽查复核对象,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实现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调减预算经费安排“双约束”。
(七)坚定坚决筑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财政、公安、市监、农科等部门联合对10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字样的企业进行研判评估,有序化解潜在风险;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开展“一嘎查一金融副主任”培训及防非法集资宣传。上半年我旗未发现非法集资问题;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有序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有力守牢“三保”底线。坚持兜住“三保”底线,做好“三保”预算安排事前审核、预算执行约束和监督机制,做好库款调度和监测,确保财政运行安全;五是持续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已完成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暂付款问题整改消化方案中所列年度消化目标。
上半年,我旗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矛盾尤为突出、库款保障更加困难、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问题仍然突出,仍需进一步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涵养财源与挖潜增收共同发力,壮大财政综合实力。一是强化财税协同共治。健全联动机制,加强重点税源监测与税收分析,精准识别风险点和增长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依法组织收入;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跟踪中央和地方政策,争取更多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三是拓宽资产资源资金盘活路径。稳妥盘活存量资产资源资金,全面提升盘活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性;四是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保障小微企业和重大项目资金,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
(二)坚持保支出与优结构深度融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坚持支出“有保”,优化结构保重点。统筹资源保障“三保”及重大战略任务资金,按尽力而为原则落实民生政策,确保教育、社保、医疗、人居环境等领域资金投入与拨付;二是坚持支出“有压”,厉行节约压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扣减低效无效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资金用得快且好;三是坚持支出“有效”,加强监管提效益。树立“花钱必问效”理念,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运用预算管理系统开展绩效管理,发挥政府采购、造价评审等把关作用,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三)坚持深化改革与严密监督齐抓共管,守住财政风险底线。一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监督体系与机制,聚焦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公共资金等领域加强监管,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二是兜牢债务安全底线。严守债务红线,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三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整治,加强地方金融组织及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坚持国企改革和监督管理齐头并进,提升国企管理水平。一是清单式推进改革任务。强化督导与评估,确保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见效;二是健全制度保障深化改革。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落实人事、用工、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将改革与考核挂钩;三是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健全违规追责机制,提升效能,结合企业实际研究扭亏路径,落实减亏措施促盈利;四是激发国企内生动力。通过“六定”明确方向,鼓励企业绿色、多元化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旗委决策部署,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力谱写鄂温克族自治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