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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52XG/202509-00004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锡尼河西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9-05 发布日期: 2025-09-05
关于禁止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5 来源:锡尼河西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属于牧业旗县,临近打草、贮草时节,各类农用车、拖拉机、打草设备上路行驶现象增多,且这些车辆大多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夜间大型作业车、拉草运输车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是当前季节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特公告如下。


一、严禁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行驶,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要求,19:00-6:00期间,打贮草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大队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严肃处理。


二、由拖拉机及其他车辆牵引的打草农机设备,一律不准夜间行驶;移动板房等异形、超宽设备严禁拖拉机及其他车辆牵引行驶,需用货车装载运输。


三、严禁超宽、超长、跨杠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一律拆除。拉运草车辆必须悬挂警示标志,按规定安装有效的示宽灯,车身尾部装载的饲草不得遮挡车辆的尾灯,并在车身后悬挂反光三角牌,反光标识及灯光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四、打贮草车辆必须手续齐全,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驾驶资质。严禁使用报废车及无保险、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等车辆拉运饲草,拉草车上路不得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得超载超限,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拉草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确需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50-10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并立刻联系救援,必要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0或8812992.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增加巡逻密度,强化G332、S202、X358等国省县乡道的管控力度,确保做到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做到安全防患于未然,严防此类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特此公告

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