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159Y/202509-00010 | 组配分类: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决算公开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09-23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卫生健康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指导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推进全旗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相关工作。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旗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旗疾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我旗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管理,负责全旗疾病预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动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全旗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协同指导疾病预防科研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体系;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准入管理,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期药品预警。
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落实计划生育、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推进蒙医药中医药行业发展工作。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爱国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及鄂温克族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单位 |
2 |
XX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XX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XX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践行初心筑牢“磐石魂”,党组班子示范引领。“点”上提升树典型。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实行“清单式”分解,“销号式”落实,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全面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把学习理论知识作为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2024年,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专题研讨1次、廉政巡讲1次、集体廉政谈话3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对新任职的5名基层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开展任职前廉政谈话。积极配合并完成旗纪委交办的各类专项调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线”上延伸促联动。班子成员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单位和股室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指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精心组织,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面”上拓展筑矩阵。全旗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教育引导,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监督管理,深化拓展不能腐的约束力;紧盯作风行风,持续巩固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强化使命担当,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2)紧盯关键锁定“靶向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组织人员赴兴安盟突泉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观摩学习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方案》《关于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鄂温克族自治旗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关于紧密旗域内医共体分配方案》《关于报送旗紧密型医共体运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按地域人口、诊疗特色成立紧密型旗(县)域医共体2个,建立内部转诊机制,明确转诊标准和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顺畅转诊。实现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方便患者就医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诊断、教学指导等,确保各项医疗活动符合规范,有效推动了全旗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3)精准发力打好“优势牌”,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将锡尼河地区蒙医所整合并入旗蒙医医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两家二级医院新增健康档案调阅功能,打通医院间患者就诊信息。旗蒙医医院实现主院区与锡尼河院区点对点网络覆盖、资源共享。旗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拟在今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实现线上医保结算、线上药品供应服务。旗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及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可在年底完成。
(4)稳中求进持续“兜底线”,公共卫生体系日臻完善。疾病预防进一步优化。2024年截止至目前全旗共报告乙、丙传染病16种计732例,发病率为519.15/十万,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无甲类传染病病例发生和暴发流行。全旗11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上报食源性疾病304例,上报率100%。基本公卫进一步细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到基层机构到位率100%。职业健康进一步强化。截至目前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数18家,完成全年监测任务88.23%,其余任务10月底可完成。随访、网报职业性尘肺病病例 251例。选派2名骨干参加全区职业病防治人才监测骨干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选派1名骨干参加全市2024年职业健康技能大赛,获全市2024年职业健康技能大赛第一名及2024年“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职业健康同行”职业健康知识奖。
(5)倾听民意答好“必答题”,重点人群服务落地有声。生育支持体系持续完善。截止2024年10月,全旗托育机构15家,托位数688个,已达到每千人4.9个托位(目标每千人4个托位)。2024年全旗共确认计生特别扶助对象448 人,确认农村牧区奖励扶助对象351人,“两项制度”资金按季度及时发放。审批22户33人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扶助,发放扶助金2332380元。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2024年截至目前对已脱贫贫困户1674人和三类监测人员中58人员进行签约。做到了应签尽签(签约率100%)。妇幼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宫颈癌筛查1465人,完成任务率为101.52%,乳腺癌完成1482人,完成任务率102.7%,婚检率86.04%,产筛率96.39%,均达到目标要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达100%。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两家二级医院均建成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公共卫生服务为全旗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血压测量、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内容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组织7家医疗单位与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签约,为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开展诊疗服务。大雁镇卫生院筹备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开设医务室,为入住老年人展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养老资源配置,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实现多方共赢。爱国卫生运动及巩卫工作持续发力。组织全旗各苏木乡镇、旗直单位、驻旗企业广泛开展迎“两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全国第3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自治区第8个“爱国卫生宣传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活动200余次,利用公众号、视频号、朋友圈等新媒体转发自治区倡议书和宣传视频300余次。全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健康鄂温克行动2024年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6)守正创新抢占“制高点”,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提升。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高层次发展。重点专科建设、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古籍文献与特色技术专项”—“仰卧顺势拔伸牵引手法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手法标准化传承推广研究”项目推广基地落地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建成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成呼伦贝尔市首家“中(蒙)西医结合骨伤疾病诊疗中心”,并顺利通过国家二级蒙医医院等级现场复评审,阿拉德尔图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协会区域名医”称号,宝德荣获首届“百灵杯”内蒙古中医(蒙医)。
(7)持之以恒守好“主阵地”,事业发展保障夯实有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面向社会拟招录32名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已上岗17人。每月为34名全科医生申请补助金3400元,每年为7名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申请补助金14000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993.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44.79万元,下降35.99%,变动原因:年初预算项目在年度执行中,调剂到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使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34.20万元,下降29.0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3993.1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992.5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24.32万元,下降28.92%,变动原因:2024年本单位没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下降0%,变动原因:本单位没有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5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88万元,下降94.47%,变动原因:2024年结转财政资金在本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总计 3993.1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992.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34.70万元,下降29.05%,变动原因:2024年本单位没有安排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0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人员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50万元,增长 86.55%,变动原因:人员支出中职工扣款款和社会保障费结余没有及时缴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3992.5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992.54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3992.0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590.15万元,占 14.78%;
本年项目支出 3401.89万元,占 85.2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993.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44.79万元,下降35.99%,变动原因:本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调剂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14.20万元,下降28.79%,变动原因: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基金财政拨入收入、支出导至比上年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3992.04万元。与年初预算 6237.9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64.00%。其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02.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10.1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0.80万元,支出决算4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人数增加,导至决算数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1.08万元,支出决算4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在职人数退休,导至决算数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追加缴纳职业年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850.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231.83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39.83万元,支出决算18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行政人员应休未休假补贴7-12月份没有发放,导至决算数减少。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0.15万元,支出决算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在本年完成支付,导至本年决算数增加。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56.82万元,支出决算23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人员7-12月应休未休假补贴没有发放,导至决算数减少。
4.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33.00万元,支出决算1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基层医疗机构维修项目资金没有全部完成支付,导至决算数减少。
5.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156.40万元,支出决算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中央、自治区提前下达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调剂到公立医院执行预算,导至决算数减少。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14.37万元,支出决算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7.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0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追加疾控中心工程款清偿债务,导至决算数增加。
8.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1133.15万元,支出决算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中央、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资金,调剂到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导至决算数减少。
9.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年初预算3000.00万元,支出决算226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疫情防控经费调剂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用于清偿疫情期间债务,导至决算数减少。
10.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677.95万元,支出决算76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本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指标及中央、自治区结算指标资金,于预算下达后追加,导至决算数增加。
11.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市本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指标于预算下达后追加额度,导至决算数增加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82万元,支出决算2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退休,导至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39.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9.2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8.46万元,支出决算3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退休,导至缴纳住房公积金额度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590.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54.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按“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有经济分类支出的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3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401.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32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资本性支出 25.83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04.97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82万元,支出决算 2.8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52万元,支出决算 1.5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29万元,支出决算 1.2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82万元,支出决算 2.82万元,与预算没有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2万元,占 54.06%;公务接待费支出 1.29万元,占 45.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此项业务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本单位无此项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7万元,下降56.34%,变动原因:本单位部分车辆维修费没有结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2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29万元,接待14 批次,108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上级指导、督导发生的餐费及宿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本单位无此项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90万元,增长 231.92%,变动原因:新冠疫情转段后,上级指导、督导次数及人次增加,支出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03.40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35.3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3.15万元,下降39.57%,变动原因: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管控公用经费支出,导至公用经费下降。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35.3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5万元,下降8.17%,变动原因: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管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导至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2.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7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2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024年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2024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等 4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9.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其中,对“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024年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2024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均按年初设定相应的项目目标,并设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率指标,目标符合单位。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呼财社【2023】141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6分。全年预算数为153.21万元,执行数为15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初期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发放奖励扶标准351人、特别扶助死亡标准发放278人、特别扶助伤残标准发放170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数量指标奖励扶助期年设定数量质过高,决算执行减少5人,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受益人死亡自然退出,业务与系统信息不一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股室、财政股室信息对接,及时更正信息。
2.呼财社【2022】1358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8分。全年预算数为29.59万元,执行数为29.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初期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发放奖励扶标准351人、特别扶助死亡标准发放278人、特别扶助伤残标准发放170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数量指标奖励扶助期年设定数量质过高,决算执行减少5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数量指标受益人员数量与实际发放人数不一至,主要是独生子女家庭伤残家庭人数数量与决算数不至,少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业务与系统信息不一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信息协调,加强中期监控,及时更正信息。
3.2024旗本级2023年卫生数据中心运维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37万元,执行数为14.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初期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保障要12个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数据上传下载、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及时把我旗服务质量和服务结果上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障卫生数据中心运维费项目实施,加强信息系统服务卫生要求。
4.2024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分。全年预算数为187.74万元,执行数为18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初期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发放特殊家庭一次性死亡扶助人数10人、特殊家庭一次性伤残扶助7人、发放标准附合本年度居民当年可技配收入3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放标准决算数比预算数多,主要原因是实际发放标准高于预算标准,当年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预算数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股室与旗统计局信息数据对接,保障业务信息及时更新。
5.2022-2023年疫情防控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29分。全年预算数为2230.16万元,执行数为2230.1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完成初期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清偿托欠企业账款220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金额没有全部发放,主要原因是财政支付能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股室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拨付疫情期间账款,减少债务总额。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
项目名称: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5年 3月 25日
(盖章)
2024年度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对法定年龄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失独家庭权益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法定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障特别家庭权益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法定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障特别家庭权益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机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采用一定的衡量标准对项目完成既定的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分析单位项目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督促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通过绩效自评,对评价结果公开,可以提高政府资金透明度接受公众的监督,保障政府资金使用的公信力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5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2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5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2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3.09万元、执行率为5.59%,其中:财政拨款3.0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通过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278人,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170人,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标准特别家庭认定合规律100%,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标准特别家庭认定合规律100%,死亡扶助发放及时性100%,伤残扶助发放及时性100%,独生子女死亡标准特别家庭年标准1356.6元,独生子女伤残标准特别家庭年标准1100.40元,明显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有效增加政府的关怀和关爱,受益特别家庭满意率93%。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做专款专用,经费支出规范未发现项目资金在使用上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现象,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一体化直接将资金支付到财政一卡通账户,由财政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到受益人银行卡中 ,保证受益人及时受益,保障预算资金全过程系统监控,主管部门和财政一体化监控,保障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人),目标值267,完成值278,分值8,得分8。
(2)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人),目标值173,完成值170,分值7,得分6.88。
2.质量指标
(1)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标准特别家庭认定合规律(%),目标值90,完成值100,分值8,得分8。
(2)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标准特别家庭认定合规律(%),目标值90,完成值100,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1)死亡扶助发放及时性(%),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2)伤残扶助发放及时性(%),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独生子女死亡标准特别家庭年标准(元/年/户),目标值1356.6,完成值1356.6,分值5,得分5。
(2)独生子女伤残标准特别家庭年标准(无/年/户),目标值1100.40,完成值1100.4,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1)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目标值明显提高,完成值明显提高,分值15,得分15。
6.可持续影响指标
(1)增加政府的关怀和关爱,目标值有效增加,完成值有效增加,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受益特别家庭满意率(%),目标值90,完成值93,分值10,得分10。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44分,等级为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1. 申报规范性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业务股室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确定旗本级在此项目上分摊比例,确定补助额度
(二)措施及办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
主管部门 |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5.26 |
55.26 |
3.09 |
10 |
5.59 |
0.56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26 |
55.26 |
3.09 |
—— |
5.59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对法定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障特别家庭权益 |
通过对法定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障特别家庭权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67 |
278.00 |
人 |
8 |
8 |
|
||
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73 |
170.00 |
人 |
7 |
6.88 |
|
|||||
质量指标 |
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标准特别家庭认定合规律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00 |
% |
8 |
8 |
|
||||
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标准特别家庭认定合规律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100.00 |
% |
7 |
7 |
|
|||||
时效指标 |
死亡扶助发放及时性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伤残扶助发放及时性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00 |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独生子女死亡标准特别家庭年标准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356.6 |
1356.60 |
元/年/户 |
5 |
5 |
|
||||
独生子女伤残标准特别家庭年标准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100.40 |
1100.40 |
无/年/户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失独家庭生活质量 |
定性 |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加政府的关怀和关爱 |
定性 |
|
有效增加 |
有效增加 |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特别家庭满意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3.00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0.44 |
|
||||||||||
|
|
|
|
|
|
|
(盖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管部门: |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1. 业务股室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确定旗本级在此项目上分摊比例,确定补助额度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爱军 联系电话:0470******76-
见附件。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470-8812282
网站标识码:1507240004 蒙ICP备2021001176号 蒙公网安备 15072402000013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