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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批复
名称: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行审字〔2025〕28号
成文日期: 2025-08-14 发布日期: 2025-08-14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14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住建字〔2025〕408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该区域目前大多为平房区有少部分民宿,目前没有实现集中供热、供水,无排水设施等属于“城中村”,该区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居民生活环境较差,给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难,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周围环境的改变,该区域的居民迫切希望改善现有的居住环境和小区面貌,从而提高生活质量,更好地构造和谐社会。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地解决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问题,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当地居民与外界的交流。方便快捷的交通条件将促进项目辐射范围内的产业结构向合理化进行调整,有利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增加了居民收入和当地财政收入,对于该区域可持续地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项目代码

2507-150724-04-05-742860  

三、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该工程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内容包括:对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供热管道、路面恢复等公共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辖区面积约4万平方米,受益户数100户以上。该工程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采暖管道工程:铺装DN150保温钢管采暖管道3045米;

2、给水管道工程:铺装De160HDPE双壁波纹管1522米;

3、排水管道工程:铺装De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排水管道2543 米;

4、化粪池工程:安装V=25m²的玻璃钢化粪池6座;

5、检查井工程:建设检查井预99座;

6、阀门井工程:建设阀门井预52座;

7、换热站工程:建设换热站1座(带动面积4万平方米左右);

8、路面恢复工程:4500 平方米;

9、电缆工程:安装 Z R -YJV22-4*120+1*70-SC125 电缆 220米;

10、箱式变压器工程:购置安装 160KVA箱式变压器 1 座 。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928.8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六、建设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小区北侧

七、建设年限

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八、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九、项目建设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政 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 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政府投资支出,坚决防范化解 地方债务风险,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绿色、低碳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