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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159Y/202509-00014 组配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2024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9-22 发布日期: 2025-09-28
2024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卫生健康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指导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推进全旗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相关工作。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旗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旗疾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我旗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管理,负责全旗疾病预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动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全旗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协同指导疾病预防科研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体系;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准入管理,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期药品预警。

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落实计划生育、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推进蒙医药中医药行业发展工作。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爱国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及鄂温克族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鄂温克族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西苏木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孟根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苏木中心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苏木北辉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卫生院。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7家,具体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鄂温克族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西苏木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孟根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苏木中心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苏木北辉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卫生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行政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鄂温克族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鄂温克族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西苏木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孟根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苏木中心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2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苏木北辉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3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4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5

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6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7

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践行初心筑牢“磐石魂”,党组班子示范引领。“点”上提升树典型。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实行“清单式”分解,“销号式”落实,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把学习理论知识作为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2024年,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专题研讨1次、廉政巡讲1次、集体廉政谈话3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对新任职的5名基层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开展任职前廉政谈话。积极配合并完成旗纪委交办的各类专项调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线”上延伸促联动。班子成员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单位和股室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指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精心组织,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面”上拓展筑矩阵。全旗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教育引导,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监督管理,深化拓展不能腐的约束力;紧盯作风行风,持续巩固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强化使命担当,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2)紧盯关键锁定“靶向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组织人员赴兴安盟突泉县、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观摩学习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紧密型旗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方案》《关于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鄂温克族自治旗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关于紧密旗域内医共体分配方案》《关于报送旗紧密型医共体运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按地域人口、诊疗特色成立紧密型旗(县)域医共体2个,建立内部转诊机制,明确转诊标准和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顺畅转诊。实现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方便患者就医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诊断、教学指导等,确保各项医疗活动符合规范,有效推动了全旗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3)精准发力打好“优势牌”,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将锡尼河地区蒙医所整合并入旗蒙医医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两家二级医院新增健康档案调阅功能,打通医院间患者就诊信息。旗蒙医医院实现主院区与锡尼河院区点对点网络覆盖、资源共享。旗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拟在今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实现线上医保结算、线上药品供应服务。旗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及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可在年底完成。

4)稳中求进持续“兜底线”,公共卫生体系日臻完善。疾病预防进一步优化。2024年截止至目前全旗共报告乙、丙传染病16种计732例,发病率为519.15/十万,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无甲类传染病病例发生和暴发流行。全旗11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上报食源性疾病304例,上报率100%。基本公卫进一步细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到基层机构到位率100%。职业健康进一步强化。截至目前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数18家,完成全年监测任务88.23%,其余任务10月底可完成。随访、网报职业性尘肺病病例 251例。选派2名骨干参加全区职业病防治人才监测骨干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选派1名骨干参加全市2024年职业健康技能大赛,获全市2024年职业健康技能大赛第一名及2024年“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职业健康同行”职业健康知识奖。

  5)倾听民意答好“必答题”,重点人群服务落地有声。生育支持体系持续完善。截止2024年10月,全旗托育机构15家,托位数688个,已达到每千人4.9个托位(目标每千人4个托位)。2024年全旗共确认计生特别扶助对象448 人,确认农村牧区奖励扶助对象351人,“两项制度”资金按季度及时发放。审批22户33人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扶助,发放扶助金2332380元。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2024年截至目前对已脱贫贫困户1674人和三类监测人员中58人员进行签约。做到了应签尽签(签约率100%)。妇幼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宫颈癌筛查1465人,完成任务率为101.52%,乳腺癌完成1482人,完成任务率102.7%,婚检率86.04%,产筛率96.39%,均达到目标要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达100%。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两家二级医院均建成老年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公共卫生服务为全旗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血压测量、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内容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组织7家医疗单位与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签约,为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开展诊疗服务。大雁镇卫生院筹备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开设医务室,为入住老年人展医养结合服务。优化养老资源配置,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实现多方共赢。爱国卫生运动及巩卫工作持续发力。组织全旗各苏木乡镇、旗直单位、驻旗企业广泛开展迎“两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全国第36个“爱国卫生活动月”、自治区第8个“爱国卫生宣传周”,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活动200余次,利用公众号、视频号、朋友圈等新媒体转发自治区倡议书和宣传视频300余次。全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健康鄂温克行动2024年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6)守正创新抢占“制高点”,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提升。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高层次发展。重点专科建设、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古籍文献与特色技术专项”—“仰卧顺势拔伸牵引手法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的手法标准化传承推广研究”项目推广基地落地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建成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成呼伦贝尔市首家“中(蒙)西医结合骨伤疾病诊疗中心”,并顺利通过国家二级蒙医医院等级现场复评审,阿拉德尔图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协会区域名医”称号,宝德荣获首届“百灵杯”内蒙古中医(蒙医)。

7)持之以恒守好“主阵地”,事业发展保障夯实有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面向社会拟招录32名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已上岗17人。每月为34名全科医生申请补助金3400元,每年为7名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申请补助金14000元。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31483.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218.91万元,增长 11.39%,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批复下达后,上级专项指标下达,追加到预算执行,部分单位事业收入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执行中追加,导至收、支总计比年初预算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20.34万元,下降5.7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31483.0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9278.8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24.69万元,下降7.65%,变动原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使本年收入决算合计比上年下降。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1.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30万元,下降82.23%,变动原因:本年医疗单位严格控制收支,量入为出,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比上年下降。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202.4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12.65万元,增长 30.34%,变动原因:医疗机构2023年收支结转结余增加,2023年年末结转增加,至使2024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总计 31483.0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8887.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78.17万元,下降7.31%,变动原因: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导至本年支出决算合计下降。

    2.结余分配 2.08万元。结余分配事项:医疗机构医疗收入支出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55万元,下降42.65%,变动原因:本年度医疗机构收入明显低于上年度收入,结余分配额度比上年有所下降。

    3.年末结转和结余 2592.9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医疗卫生单位基本支出结转、项目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59.37万元,增长 16.09%,变动原因:医疗卫生单位基本结转增加,特别是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及鄂温克族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结余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9278.8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938.80万元,占 61.2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11320.23万元,占 38.66%;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19.78万元,占 0.07%。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8887.9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22601.27万元,占 78.24%;

    本年项目支出 6286.67万元,占 21.7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8055.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74.39万元,增长 4.48%,变动原因:预算下达后,上级专项指标下达,追加到预算执行导至差异;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93.95万元,下降14.22%,变动原因: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基金财政拨入收入、支出导至比上年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945.29万元。与年初预算 17280.7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85%。其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716.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259.5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0.80万元,支出决算4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导至退休费用开支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15.04万元,支出决算65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部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导至退休费用开支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55.40万元,支出决算84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部门在职人员到达法定年龄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导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部门在职人员到达法定年龄退休,因年初职业年金没有预算,追加补缴做实职业年金。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15万元,支出决算3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导至追加经费支出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5441.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 459.53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39.83万元,支出决算18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行政人员应休未休假补贴7-12月没有发放、行政人员调出到事业单位,导至行政运行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0.15万元,支出决算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在本年完成支付,导至本年决算数增加。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56.82万元,支出决算23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人员7-12月应休未休假补贴没有发放,导至决算数减少。

4.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33.00万元,支出决算1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基层医疗机构维修项目资金没有全部完成支付,导至决算数减少。

5.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3471.12万元,支出决算419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后,自治区预算内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专项指标下达追加项目经费支出、追加2023年医疗服务能力及公共卫生建设-DSA血管造影机项目支出,决算数增加

6.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665.16万元,支出决算85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追加取暖费及人员经费支出。

7.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156.40万元,支出决算12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没有全部完成支付。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3122.27万元,支出决算268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层医疗机构7-12月应休未休假补贴没有发放、公用经费没有全部完成支出。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190.02万元,支出决算20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下达基本药物专项指标,预算下达后追加拨付,决算数增加。

10.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980.23万元,支出决算118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追加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经费、支付工程款;鄂温克族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合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决算数增加。

11.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431.63万元,支出决算40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没有全部完成支付,决算数减少。

12.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1149.59万元,支出决算120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地方财政追加2023年度没有完成支付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上级转移支付指标额度追加,决算数增加。

13.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4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后,上级专项指标到达,追加预算,决算数增加。

14.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年初预算3000.00万元,支出决算266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疫情防控部门项目经费调剂给鄂温克族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改革和委员会,用于清偿疫情期间债务,决算数减少。

15.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12.80万元,支出决算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提前下达2024年“两癌”筛查项目经费,没有完成支付,决算数减少。

16.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688.95万元,支出决算77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追加计划生育特别家庭一次性扶助资金缺口,决算数增加。

17.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后,市本级计划生育专项指标额度下达,追加预算支出,决算数增加。

 1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82万元,支出决算2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退休,导至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1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28.88万元,支出决算47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死亡,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数减少,决算数减少。

    20.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222.00万元,支出决算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中医药传承与发展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没有完成支付,部门项目蒙中医学术推广项目没有完成支付,决算数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87.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9.5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96.05万元,支出决算78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门在职人员退休、死亡,缴纳住房公积金数减少,决算数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1658.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83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按“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有经济分类支出的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82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6286.6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968.84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医疗机构根据中央指标额度发放的新冠疫情防控过渡期直接接处阳患者临时补助)、绩效工资(基层医疗机构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发放绩效)、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层医疗机构对聘用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发放给聘用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工资、用基本药物资金的村医补助发放给嘎查村医劳务报酬)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22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11.69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家庭一次性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殊家庭保险费、特别家庭慰问金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历史遗留问题上访人员相关支出)等。

    ()资本性支出 217.6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75.30万元,支出决算 73.36万元,完成预算的 9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73.71万元,支出决算 71.76万元,完成预算的 97.36%;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59万元,支出决算 1.5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75.30万元,支出决算 73.36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本部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73.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1.76万元,占 97.8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9万元,占 2.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1.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税金和差旅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85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本年不涉及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4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48万元,下降15.82%,变动原因:本部门严格公车管理相关规定,管控公车使用要求,降低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9万元,接待18 批次,160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对口支援人员、上级督导检查人员的餐费、差旅费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4万元,增长 2.57%,变动原因:上级督导检查次数增多,人次增加,国内接待费用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03.40万元,下降10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部门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8031.9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35.66万元,增长 4.36%,变动原因:本年度部门职工发放福利费(妇女卫生)人均支付600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35.3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2.86万元,下降48.17%,变动原因:原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到事业单位鄂温克族自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2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3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3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58.0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6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1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5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6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7辆、执法执勤用车 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3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47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78个,二级项目169个,共涉及资金628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等 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1.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绩效目标明确简练,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1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1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调整调剂-呼财社(2023)14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12分。全年预算数为276.37万元,执行数为25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年初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的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支出率没有完成,主要原因是单位安排了支付,但国库支付能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单位财务与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协调与沟通,加快资金支付力度。

    2.当年专项-呼财社【2024】638号-关于下达过度期前医务人员临时性工资补助资金的通知(20220701至20221206)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28.36万元,执行数为2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年初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的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对相关项目绩效监控。

   3.调整调剂-呼财社【2023】142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51万元,执行数为24.51万元,完成预算的X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年初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的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对相关项目绩效监控。 

4.呼财社【2022】1358号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8分。全年预算数为29.59万元,执行数为29.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年初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的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量指标中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数少于年初计划人数,主要原因是受益人死亡移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信息衔接,加强中期各项指标的监控,及时调整指标值。 

5.当年专项-呼财社【2024】769号关于下达2024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7.70万元,执行数为107.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年初设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的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量指标中奖励扶助人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与年初设定指标值不一至,主要原因奖励扶人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与计划生育业务股室信息协调,加强计划生育业务股室与基层乡镇政府信息沟通,保障计划生育信息及时更新,保障数据一至。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大雁镇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5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爱军           联系电话:0470******7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