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欧度发艺室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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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欧度发艺室楼梯中层产品存放架上摆放经营的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因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我局于2025年7月25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为烫发其中服务项目之一,并不进行独立销售,所以本案货值金额无法认定,以进货金额计算。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参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通用基准》第九条第五项和《内蒙古自治区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情形,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