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旗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总编第25098号提案的答复
琳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鄂温克族自治旗历史悠久,民族文化多元,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自2006年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以来,在旗委、旗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挖掘、普查、收集、整理、申报、保护和传承以及广泛宣传,我旗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果。截至目前,全旗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23项,代表性传承人268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传承人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护者、传承者。随着我旗“非遗传承人”队伍日益壮大,做好科学有效的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主席“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指示精神,围绕“以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为引领,把文旅业打造成支柱产业”的系统部署,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我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您提出制定科学规范的鄂温克族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与我们当前的工作思路和目标高度契合。
在制定相关办法时,我们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呼伦贝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鄂温克族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传承人的实际现状,确保办法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能切实解决我旗非遗传承人的管理问题。
在具体内容上,进一步完善适合于我旗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程序及其责任义务中的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从而为鄂温克族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让全旗多民族优秀的非遗文化遗产焕发新生机、绽放新光彩。
目前,我们已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推进鄂温克族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共同推动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签 发 人:红 梅
承 办 人:娃 仁
联系电话:881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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