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居牧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保持缴费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方面
我旗医保基金由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均执行呼伦贝尔市政策,我旗无调整权限。我旗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200元。认定为呼伦贝尔市特殊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继续执行年度内只扣除一次住院起付线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城乡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可支付部分的65%、75%、90%。
二、在动态调整参保缴费机制方面
我旗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制执行呼伦贝尔市政策,暂无连续参保降低次年缴费标准政策。对于连续参保人员设置了“连续参保奖励”,即2025年起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4年的,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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