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2025年存量采矿用地复垦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矿产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eqkcb8647@163.com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